人民網 2018-02-27 08:51:50
2月26日,北京交警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3月1日起,不綁定備案就不能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違法”系誤讀。在北京,不通過網上渠道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依然可以通過各交通支、大隊執法站窗口辦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這一舉措,為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新增了網上處理渠道。
自助處理范圍: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即:單一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計記分不滿12分),且發生在綁定備案日期后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
以下六種情形不適用:1. 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有異議的;
2. 駕駛人不具備處理被綁定車輛違法記錄準駕資格的;
3. 駕駛人通過自助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可能達到12分及以上的;
4. 駕駛人或被綁定的機動車屬于重點備案、限制處理等情形的;
5. 交通違法記錄不在自助平臺、終端傳輸范圍內或無法通過自助平臺、終端處理的;
6.其它不允許自助處理的情形。
(屬于上述情形的,駕駛人需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車輛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自助處理渠道:1.全市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窗口設置的自助執法終端;
2.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3.“交管12123”手機APP;
4.工商銀行網上(手機)銀行。
(目前,各交通支、大隊和工商銀行對外窗口設置的自助執法終端,僅適用北京駕駛人用戶處理北京號牌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錄,且需有牡丹交通卡)
非本人機動車綁定規則:
1. 同一用戶同時綁定具備相應駕駛資格的機動車不得超過3輛;
2. 同一用戶累計綁定非本人名下機動車所有人不超過5個;
3.同一機動車同時綁定的用戶不超過3人。
如何辦理非本人機動車綁定:駕駛人本人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業務受理窗口(目前指定在北京公安交管局各車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隊車管站)。需要填寫《互聯網個人用戶注冊/變更申請表》,并提交相關材料:
1. 委托書(車主委托綁定授權);
2. 被綁定機動車所有人(個人)的身份證件;
3. 被綁定機動車的行駛證;
4. 駕駛人的身份證件;
5. 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6. 被綁定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溫馨提示:
1.目前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綁定備案業務可到車管窗口辦理,在辦公時間均可受理,請大家合理安排時間。
2.辦理綁定非本人機動車業務,有歷史綁定車輛數量的限制,請駕駛人用戶本著如實綁定、如實處理的原則,謹慎辦理非本人機動車綁定備案業務,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綁定,造成后續處理的麻煩。
3.未辦理綁定備案業務的,仍可到執法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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