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1-05-11 09:08:04
記者10日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截至2011年3月末,人民銀行通過再貸款調劑及再貸款利率優惠、實施差別準備金率和農村信用社專項票據兌付等手段,累計為汶川大地震災區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超過千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四川、甘肅、陜西三個重災省累計發放災后重建貸款4525億元,貸款余額2943億元。
其中,金融機構累計向103.03萬戶農戶發放農戶住房重建貸款230.83億元。在“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繼續獲得其他救災信貸支持”的“四不政策”有效期內,汶川地震三省災區納入“四不政策”覆蓋范圍個人借款人有42.57萬名、企業借款人有2384戶,共涉及貸款金額959.5億元。截至2011年3月末,仍有8.87萬戶個人和512戶企業不能正常還款,共涉及貸款74.67億元。
汶川地震發生后,人民銀行及時對災區金融機構安排增加再貸款、再貼現額度200億元,并對支農再貸款實行優惠利率,目前,災區一年期支農再貸款利率比現行同檔次支農再貸款利率低1.46個百分點。同時,人民銀行明確,在災后重建期間,逢存款準備金率上調,對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暫不執行。目前,汶川地震一般災區、重災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分別為10%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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