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2-05 23:02:09
每經AI快訊,12月5日,碧桂園在港交所公告,根據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的命令,境外債務重組計劃已獲法院認許。認許令的蓋章副本已于2025年12月5日提交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登記。因此,該計劃的計劃生效日期已根據該計劃的條款于2025年12月5日發生。計劃生效日期是實施建議重組的重要里程碑。計劃生效日期有別于重組生效日期。計劃生效日期的發生為其中一項重組條件,而重組生效日期僅可于所有重組條件均已達成或獲豁免后方可發生。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