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30 18:17:25
每經AI快訊,據商務部網站11月30日消息,商務部決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對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繼續按照商務部2020年第53號公告、2021年第34號公告和2022年第26號公告公布的征稅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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