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2025-07-30 19:00:30
?繼3月14日,稅務部門集中公布了6起涉稅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件后,7月30日,稅務部門再次集中曝光4起涉稅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件。此次公布也是稅務部門首次對涉稅中介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詳細披露。這為涉稅中介服務行業再次敲響警鐘,涉稅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要嚴守法律底線。
繼3月14日,稅務部門集中公布了6起涉稅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件后,7月30日,稅務部門再次集中曝光4起涉稅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件。此次公布也是稅務部門首次對涉稅中介違法違規案件進行詳細披露。這為涉稅中介服務行業再次敲響警鐘,涉稅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要嚴守法律底線。
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員作為連接稅務部門和廣大納稅人的紐帶,在助力經營主體依法處理涉稅業務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但部分不法涉稅中介為牟取私利,嚴重踐踏法律紅線,不僅自己違法,還利用自身專業優勢,伙同不法分子實施稅收違法行為,嚴重擾亂稅收秩序,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最終害人害己。
從稅務部門此次曝光的案件詳細內容看,有的直接實施稅收違法行為,指使其員工虛假注冊、購買空殼企業,并虛構業務鏈條虛開增值稅發票;有的不法中介機構為招攬業務,伙同虛開團伙辦理注冊登記、資金周轉、發票領用等全流程服務,充當虛開犯罪的“技術幫兇”;有的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對外虛開增值稅發票,偷逃稅款;還有的與稅務人員內外勾結共同實施涉稅違法行為……這些“黑中介”不僅幫助不法分子策劃實施稅收違法行為,個別甚至主導整個虛開犯罪鏈條,給涉稅中介服務行業信譽帶來了極其負面的影響。
集美大學財經學院副院長、教授羅昌財指出:“涉稅中介涉稅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不容忽視,這些‘黑中介’機構知法犯法,不僅會加劇征納矛盾,提高全社會的稅收遵從成本,還會摧毀行業公信力,這無異于自毀根基。涉稅中介機構應以此為戒,堅守法律底線,回歸服務本質,以專業能力真正為經營主體創造價值。”
他認為,稅務部門持續強化對涉稅中介規范與管理,查處并持續曝光涉稅中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案件,對整個行業形成了強大震懾,維護了稅收法治公平,保障了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在這批對外公布的案件中,同步對外曝光了一起代理辦稅人員與兩名稅務人員內外勾結虛開增值稅發票的案件,最終兩名稅務人員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這表明稅務部門在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過程中,堅持外打內查,雙向發力,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從嚴治稅貫通互促的鮮明態度。
當前,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迅速發展,服務領域涉及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其執業行為的規范性直接關系到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近年來,稅務部門持續完善制度建設,全面加強對涉稅中介的規范管理。特別是今年3月,《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出臺,以部門規章形式公布施行,標志著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從“政策引導”向“法治規范”轉變,文件明確了涉稅專業服務機構的執業邊界、行為準則和法律責任,既推動發揮正向作用,幫助納稅人提高申報質量,引導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合規執業,又著力強化監管懲戒,讓不法中介處處受限。
“《管理辦法》與已有的信息采集、信用評價、職業道德守則等文件形成閉環,實現從機構準入到執業過程的全鏈條監管,構建起覆蓋執業全流程的制度框架體系。這意味著稅務部門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人員的服務監管將更加精準規范,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自身的合規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博士、教授蔡德發指出。
蔡德發表示,在涉稅專業服務合規監管時代到來的背景下,個別涉稅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許能短期獲益,但其弄虛作假的行為不過是“飲鴆止渴”,最終必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得不償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明確規定,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戶、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沒收其違法所得外,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也就是說,稅務部門在依法追繳涉稅中介代理企業偷逃稅款的同時,按規定可對涉稅中介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這一點在稅務部門此前公布的案件中已有體現。因此,涉稅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應當主動將“合規”融入執業的每個環節,樹立良好品牌形象,以守法誠信經營贏得市場口碑。
山西省代理記賬行業協會會長、山西省稅務協會副會長李艷表示,誠信是最好的名片。涉稅服務機構應當以專業優質服務為基石、以誠信合規經營為準則,既做企業合規經營的“好幫手”,以專業能力為服務對象提供合規的涉稅服務,幫助其充分享受稅收優惠、規避稅務風險;也要守住法律邊界的“基準線”,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涉稅違法活動,與稅務部門共同維護稅收公平秩序,真正實現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目前,我國超1億戶涉稅經營主體中,中小企業占絕大多數,基本都有代理記賬等涉稅服務需求,各類經營主體在依法納稅、合規經營基礎上,應增強合規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警惕不法中介損害自身權益。
安徽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鄒蓉指出,廣大經營主體在秉持合規經營原則的同時,選擇涉稅中介服務時,要保持清醒,切不能被不法中介所謂的“節稅妙招”和精心炮制的節稅騙局所蒙蔽,而應全面考察中介機構的資質、信譽、專業能力和服務質量。她建議,廣大經營主體在選擇財稅服務時,應優先選擇信用等級高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
“稅務部門通過實名認證、信用評價、動態監管等制度設計,對涉稅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提出全方位規范要求,進一步規范遏制行業亂象。而涉稅中介機構應以專業服務為導向,有效發揮職業作用,既不能成為違法行為的‘幫兇’,更不能淪為不法分子的‘白手套’。對企業而言,在選擇涉稅中介時,應優先核查其是否納入稅務機關備案名單、信用等級是否達標。”內蒙古財經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劉成龍表示。
他認為,監管部門、中介機構、經營主體三方協同形成合力,方能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助力稅收法治公平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賦能增效。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