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6-03 12:46:29
每經評論員 杜宇
錦富技術(SZ300128,前收盤價:5.29元,市值:68.72億元)5月30日晚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錦富技術披露的2021年一季報、2021年半年報、2021年三季報,均涉嫌虛假記載,公司及多位涉事人員將領罰單。這一事件不僅是對錦富技術的警示,更是給所有上市公司敲響了警鐘。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21年,錦富技術及其子公司上海摯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開展金屬品貿易業務時,僅履行墊資義務并收取固定利息,卻未正確核算相關業務收入。這導致公司在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報告中,分別虛增營業收入5293.88萬元、1.11億元和1.72億元。這種虛假記載行為,嚴重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不僅誤導了投資者,還損害了市場信任。
監管部門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擬對錦富技術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同時,公司董事長顧清、時任財務總監鄧浩、時任總經理方永剛等多名高管被警告并分別處以罰款。值得注意的是,多名高管已離任仍被追責,這充分體現了監管層對虛假記載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態度。
對于投資者而言,公司的財務數據是做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錦富技術的虛假記載行為,不僅誤導了投資者,還可能引發投資者對公司未來發展的疑慮,進而影響公司的市場形象和股價表現。此外,這種違規行為也削弱了投資者對整個資本市場的信任,對市場的健康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筆者認為,錦富技術應以此為契機,全面審視自身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不再出現類似問題。其他上市公司也應引以為戒,杜絕虛假記載等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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