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2024-04-12 10:13:48
記者10日從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網獲悉,四川出臺《關于持續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若干政策措施》,事關強化財稅政策支持、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加快消費恢復提振、推動外貿提質增效、幫助企業降本減負、推進企業快速成長6個方面,共18條政策措施。
對登記失業人員等
繼續頂格實施創業稅收優惠
在強化財稅政策支持方面,對2024年二季度、三季度經濟貢獻突出的市州,繼續實施分區整體激勵政策,鼓勵各地多作貢獻。
2027年12月31日前,繼續頂格實施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對其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限額上限24000元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省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
最高激勵1000萬元
在積極擴大有效投資方面,對2024年二季度和三季度根據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占全省投資比重等因素測算,綜合排名前50位的縣(市、區),實施固定資產投資激勵。
對2024年12月31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較上年同期增長28%以上的省內銀行機構,按其制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增量的0.2%給予獎勵。
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在《全省500個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清單》《四川省100個服務業重大項目清單》中,投資進度超過序時進度的民間投資項目的新增貸款,按年利率1.5%給予不超過半年的一次性財政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規上工業企業竣工投產且新增產值2000萬元以上的省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核定項目設備(含軟件)投資的5%,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激勵。
發放4類商品線下消費貸款
最高可享2筆貸款貼息
在加快消費恢復提振方面,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銀行機構向省內居民發放1年期及以上,且貸款用途為汽車購置、電子產品、住房裝修、家電家具耐用品4類商品線下消費貸款,按照年利率1.5%、單筆不超過3000元給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貼息,居民在全省范圍最高可享受2筆貸款貼息支持。
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結合重大促消費活動,聚焦川酒、川茶、川菜、川絲綢、川藥材等川字號特色產品,面向消費者分批分類分檔發放消費券。
對符合條件的二手車經銷企業,按其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二手車銷售額的0.5%給予獎勵,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接待來川入境游過夜游客達到3萬人次、5萬人次、10萬人次的旅行社,分別給予40萬元、70萬元、15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對外貿企業和跨境電商平臺
單戶最高激勵2000萬元
在推動外貿提質增效方面,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進口新能源礦石、化工原材料、糧油等大宗商品和優質消費品的外貿企業,以及引進培育的跨境電商平臺企業、貿易結算公司、國際供應鏈公司、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按照其經營狀況、進口情況等指標綜合考評,分類分檔給予激勵,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對上年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統保平臺投保、保險費率不超過0.09%的,保險費由省級財政據實全額補貼。
企業招工成本補貼標準
由每人500元提高至1000元
在幫助企業降本減負方面,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地方法人銀行運用人民銀行再貸款資金向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含農戶)發放的低于1年期LPR+40BP(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0基點)的貸款,按其新發放貸款金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補。
同期,安裝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的非新能源貨車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由5%提高至6%,夜間(23∶00至次日6∶00)行車通行費優惠由6%提高至8%;安裝ETC的新能源貨車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由5%提高至20%;安裝ETC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省內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由30%提高至60%。
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簽訂勞動合同招用新成長勞動力并按規定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新成長勞動力應為首次參保)的企業,給予招工成本補貼,補貼標準由每人500元提高至1000元。
大企業采購中小企業產品
可獲最高獎補200萬元
在推進企業快速成長方面,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企升規”企業戶數凈增加的市州給予激勵。“個轉企”戶均標準為0.6萬元,“小升規”工業、服務業、商貿業企業戶均標準分別為8萬元、4萬元、2萬元。
對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符合條件的工業領域大企業大集團采購中小企業產品及服務累計超過5000萬元的,按照實際支付采購金額較2023年同期增量的10%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同期,符合條件的機器人和工業無人機產品生產企業,省級財政按該類產品同比銷售收入增量的5%給予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以上政策除有明確執行期限的,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記者:陳秋妤
制圖:申娟子
來源: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