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13 20:38:09
每經記者|李少婷 每經實習記者|于怡朗 每經編輯|梁梟
10月13日,長榮股份(SZ300195)發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天津證監局《關于對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關于對張慶采取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
根據警示函內容,經查,2023年8月18日,長榮股份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將新能源裝備配套業務收入由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核算,并追溯調整《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等財務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等財務信息記載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長榮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公司財務總監張慶未能忠實、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張慶采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
長榮股份表示,公司將認真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財務核算水平和規范運作水平,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司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長榮股份主要從事模切機、凹印機、模燙機、糊盒機等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2023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72億元,同比增長0.78%;歸母凈利潤為555.86萬元,同比減少85.36%;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0.24億元,同比增長62.03%。半年報闡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同比增加主要由于訂單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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