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11 22:11:28
每經編輯|何小桃
據潮新聞報道,浙江仙居縣農民應義紅出售自宰豬肉被處罰款5萬元,臺州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邵宣豪以公職律師身份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報道稱,應義紅今年53歲,居住在仙居縣下各鎮各五村。去年端午,他家宰殺了一頭飼養生豬,豬肉分送給親友后還有剩余,便由他妻子拿到村口售賣,共賣出15.625公斤,收款700元。當地執法人員隨即發現這一非法售賣行為,當場扣押了剩余的30.65公斤豬肉及切割刀具2把,后經調查,向應義紅出具了罰款5萬元的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顯示,處罰依據為《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以及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一個農民,殺了自家養的豬,賣了700塊錢,要罰5萬塊,我們想不通啊!”應義紅一家很是困惑。臺州市司法局派駐到當地的農村工作指導員得知這一情況后,建議他們申請法律援助。作為公職律師,邵宣豪接受了指派,參與到此案的行政訴訟中。
通過走訪,邵宣豪了解到,應義紅家是初次出售自宰豬肉,數量不多且未造成社會危害;且應義紅因車禍致殘,夫妻倆以務農為生,家庭經濟困難。
邵宣豪認為,該處罰決定援引的法律依據沒有錯,但執法人員機械地按照罰則規定執法,違背了行政處罰法“過罰相當”原則。“行政處罰法設定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規則,賦予了執法人員對輕微違法行為自由裁量的權力,以保障行政執法行為合法合規合情合理?!鄙坌勒f,“此案罰5萬元,明顯不合理。”
最終,經仙居縣人民法院組織行政調解,執法部門綜合考量當事人情況,撤銷原處罰決定,并減為罰款5000元,應義紅表示接受。“通過這件事,我知道了出售自宰豬肉是違法的,也了解了正規的屠宰流程,我會把這些都告訴養豬的村民們……”應義紅說。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對于此案,網友意見不一。有網友表示農民生活不易,處罰還是過重了。
有網友則認為,私自屠宰的豬肉沒有經過檢疫,萬一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又要被噴執法不嚴了。
有網友表示,過年村里鄰居殺了豬,自己家也會買,這,很難評。
針對此事,極目新聞評論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賦予了執法人員對輕微違法行為自由裁量的權力,以保障行政執法行為合法合規合情合理。臺州市司法局認為,執法人員機械地按照罰則規定執法,違背了行政處罰法“過罰相當”原則。調解之后,有了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過罰相當”是我國行政處罰立法與執法的重要原則。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既不“輕過重罰”,也不“重過輕罰”。
近年來,與“過罰相當”的原則不符導致輿論熱議的例子還有不少。
河南洛陽一位大爺賣菜獲利21.05元被罰11萬元,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法院認為行政機關有違過罰相當原則,處罰明顯不當,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
福建閩侯一老農因銷售不合格芹菜獲利14元被罰5萬元,又因未及時繳納罰款,被追罰5萬元。今年2月,當地市場監管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經由法院裁定,認為處罰畸重,不準予強制執行。
評論指出,2022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準確規定行政裁量權基準內容,依法合理細化具體情節、量化罰款幅度,堅決避免亂罰款,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嚴格禁止以罰款數額進行排名或者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
執法部門違反“過罰相當”的原則執法,可能是對相關法律法規掌握不透徹,只是機械地依照某部法規來執法。除此之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相關文件精神,這里面有沒有罰款創收的動機在里面,同樣值得追問。
編輯|何小桃?杜波
校對|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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