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4-13 22:26:10
每經記者|胥帥
每經評論員 胥帥
4月12日,國產電池級碳酸鋰均價跌至19.8萬元/噸,較2022年11月56.75萬元/噸的高點跌去了65%以上。
從30萬元/噸漲到60萬元/噸,又從60萬元/噸跌至20萬元/噸。2022年到2023年,很少有一種商品像鋰市場這樣暴漲暴跌,但只要是暴漲暴跌的商品,都是最不利于企業經營的。
企業的經濟行為是對預期目標的籌謀,價格則是行為之錨。有了價格,才能安排庫存采購節奏、備貨節奏。有了價格,才能核算盈虧平衡,選擇“做”還是“不做”。價格暴漲暴跌等于“失錨”,把不確定性放大到極致。
從2020年第三季度到現在,鋰價上漲下跌固然有供需錯配的因素。但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國內鋰價缺乏一個公開、透明的報價機制,缺乏足夠權威的參考。目前國內鋰價參考平臺主要是第三方數據資訊服務商,第三方大宗商品報價平臺等。盡管每天都在對外披露鋰價,但各個平臺價格構成的市場關系和邏輯卻大相徑庭。
因為中小企業和龍頭企業不同的訂單結構、抗風險能力,它們應對價格的措施往往較為激進。比如采購材料類企業以短單成交為主,習慣“追漲殺跌”,在價格上漲時一窩蜂買入,下跌時又往往觀望不動。由于存在信息自愿披露的選擇性偏差,將這類更敏感企業的報價信息“被平均”到整個行業。而從上市企業公開披露的議價過程看,即便是短單,也沒有按照“天”為單位議定的,而是“月”定。所以,此輪鋰價下跌特點是長單市場穩于短單市場,國外長單為主的氫氧化鋰,下跌幅度要小于碳酸鋰。
所以,各個鋰行業平臺價格的“日更”很難說是否真實反映了行業狀況。市場交易行為的本質是博弈,博弈行為又高度依賴參照物。當“日更”價格成為一種行業參照時,平臺資訊信息又構成類似市場“加速器”的功能,行情壞時,悲觀者愈悲觀,行情好時,樂觀者愈樂觀。從長遠來講,暴漲暴跌不利于商業規則的契約精神建設,往往在價格的大起大落中,毀約的行為也會隨之增加。
不過,對當前鋰價的價格機制,需要保持理解。畢竟從2015年開始,鋰才從小眾資源成長為可能的“大宗商品”。
筆者認為,要建立鋰價長效穩定機制,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一方面是龍頭企業要主動作為,與行業上下游一同建立價格平臺和合約機制。各個環節龍頭企業之間應有更多協同和責任感,從采取長單簽訂機制、主導行業價格公開透明等方面著手。
另一方面,應盡快建立國內的鋰價期貨對沖機制,從其他大宗商品的期貨機制來看,這有助于為產業鏈企業提供價格指引,通過遠期合約對沖形成企業風險應對機制。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鋰產業鏈結構復雜,類別較多,應該選擇更標準化、市場保有量最高的鋰產品作為合約交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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