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8 19:22:32
據廣東證監局7月28日消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廣東證監局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大華所)執業的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榕泰)2019年年報審計工作進行了核查。經查,大華所在審計執業中存在以下問題:一、對應收賬款回款的細節測試執行不到位。二、保理業務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張曉輝、熊玲作為廣東榕泰2019年度審計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大華所和張曉輝、熊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上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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