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3-07 14:45:11
每經編輯 段煉
3月7日上午,“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話題登上新浪微博熱搜第一,引發廣泛關注。
據寧夏日報,“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全國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在履職過程中,全國政協委員洪洋發現“公攤哪些面積,公攤多少面積”都是一團迷霧,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而業主毫無申辯權力。
圖片來源:攝圖網-500867746
全國政協委員:看不見、摸不著
而百姓卻為它承擔了高額費用
“從來沒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測量清楚每戶的公攤面積,也從來沒有哪一個業主測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攤面積。公攤面積看不見、摸不著,而百姓卻為它承擔了高額費用。”洪洋介紹,公攤面積劃分沒有統一標準。哪些區域屬于公攤面積,哪些區域不是,有沒有重復收費?也只能由開發商說了算。公攤面積還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費,如物業費、取暖費都是按公攤后的面積收費,在住宅壽命期,幾十年的積累又是一筆巨額的冤枉支出。
與此同時,業主并未享受到公攤面積的合法收益。公攤面積既然攤給了業主,那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廣告、車位、會所、超市等收益)也應當攤給業主。可事實并非如此,開發商只將公攤面積數據和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卻被開發商據為己有。
洪洋介紹,住宅物業費按建筑面積收費不合理。物業公司服務的只是公共面積,而并不入戶服務,居民室內衛生和設施維修都由居民自己承擔費用,為什么物業收費要包含室內面積?而公攤面積并不供暖,卻多數采暖費按照建筑面積(包函公攤面積)收取,這樣的收費極不合理。
因此,洪洋強烈建議國家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讓老百姓明白付費,放心購房,同時也化解業主與開發商諸多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公攤面積”曾遭央媒發文質疑
業內:支持取消
其實一直以來,“公攤面積”都廣受熱議。
據揚子晚報網2月14日報道,春節過后,有關“公攤面積”爭議的話題再次引發央媒關注,《半月談內部版》2022年第2期發表《別再讓買房像開盲盒》中建議取消公攤面積之后,新華社于2月12日進行了轉發,文章認為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從源頭上避免大量矛盾與糾紛,應探索用套內面積替代建筑面積計價。業內人士指出,若以套內面積計價需考慮之前已經入市的項目如何銜接,落實仍待時日。
在《別再讓買房像開盲盒》一文中指出,如果購房合同上不注明得房率、套內面積等詳盡數據,老百姓購買期房很大程度上如同開盲盒,撞運氣。公攤面積背后利益空間巨大,易滋生諸多弊病——公攤被挪作商用,本應屬于業主的收益不知去向;公攤面積對應的裝修費、物業費等易被重復征收。為減少相關社會矛盾發生,當前亟須提高房地產市場透明度,將取消公攤面積納入規劃中,長遠籌謀、穩步推進。
其實早在2018年,一篇《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么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么來的?》的文章便引發過買房人強烈共鳴,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媒體也發文質疑該制度的不合理。業內人士指出,開發商從利益考量出發,傾向于做大公攤面積,這樣不僅可以收取多重費用、包括物業費、取暖費等,還可以在表面上降低房價,給購房者造成價格較低的錯覺。因此有人建議,要么全面取消公攤面積,要么出臺相關的規范,給得房率設置一條“底線”。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是否按套內面積計價,對于購房者的實際購房成本支出基本沒有影響,其主要影響的是部分打著“擦邊球”賣低得房率房子的開發商。公攤面積并不是越小越好,不計入面積價格,意味著開發商同樣可以提高套內單價,如果開發商過度擠壓公攤,有可能導致社區品質下降,包括樓道、會所、大堂等公共面積縮水。
難言的公攤面積
之所以大家對這個話題這么關注,確實是這些年來,“公攤面積”讓一些購房者感到“很受傷”。
公開信息顯示,公攤面積就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它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等等。
公攤面積=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對于公攤面積的處理,由于目前我國尚無明確法律法規予以明確,使其成為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爭論的焦點。
因此很長時間里,我們經常會看到媒體有報道,公攤面積由于缺少標準,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購房款,還要多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寧夏日報、揚子晚報、每經網、公開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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