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20 17:48:50
每經編輯|周宇翔
據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網站近日消息,今年以來,江蘇省南京市檢察機關成立專題調研組對服刑人員違規領取基本養老金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發現南京地區監管場所有399名服刑人員違規領取基本養老金。南京市檢察機關已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0份,對服刑人員等違規領取的養老金予以追繳。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出,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應停發基本養老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放但不參與調整;在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應暫停發放。但經調研發現,2017年至2019年,南京地區監管場所違規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服刑人員有399人(其中南京籍231人),總涉案金額815萬余元。
調研中還發現,導致出現以上問題的根源,是由于信息交換渠道不暢通,涉案或者被判刑退休人員的工資、養老金停發等工作涉及公、檢、法、司和人社部門,且目前未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尤其是對異地判決、服刑等人員信息無法完整追溯或查詢。
針對調研發現的問題,南京市檢察院建議,健全基本養老金立法體系,明確涉違法犯罪人員在參加社會保險方面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各司法機關和人社部門的信息共享義務、操作流程和責任追究,違規領取養老金的強制追繳方式和法律救濟渠道;同時建議由人社部門牽頭、各司法機關配合,盡快建立市域信息共享平臺和常態化協作機制,對全市涉違法犯罪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情況進行全面清查,對已被違規領取的養老金,以規勸主動退還、限期返還、后續抵扣、司法途徑追繳等方式一一追回;將服刑人員領取養老金情況納入刑罰變更執行同步監督范疇,將違規領取、拒不退還等情形納入服刑期間表現,作為減刑、假釋的評價依據之一。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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