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02 11:16:11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姚祥云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近期,瑞安房地產發布公告稱,2018年12月29日,瑞安投資者及瑞安管理人(均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宏利投資者及中國人壽的一家全資附屬公司——中國人壽信托訂立框架協議。據此,瑞安投資者、宏利投資者及中國人壽信托同意成立合營企業,以于中國從事投資物業(包括該物業)及該等物業的管理及行政工作(即合營企業)。
其中,合營企業的目標承諾資本總額為10億美元,目前協定承諾資本7.5億美元將由瑞安投資者、宏利投資者及中國人壽信托(作為投資者)按照彼等于合營企業各自的權益根據框架協議條款按比例以現金方式作出,分別為2億美元、4.5億美元及1億美元。根據框架協議,瑞安管理人(作為合營企業的投資管理人)有權接納額外投資者加入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的首項投資是透過一家新成立的合資公司對該物業進行投資。該物業為位于中國上海市黃浦區湖濱路150號的優質甲級辦公樓,輔設平臺商場及停車場(稱為企業天地五期)。該物業地塊面積為1.1817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0.233萬平方米。
瑞安房地產稱,成立合營企業符合公司的輕資產策略以及公司趨向成為優質商業房地產的擁有人及經營者的戰略目標。憑借籌集自全球金融投資者的重大資金,合營企業將為公司提供主要資金平臺,與長期伙伴擴展其商業地產組合。合營企業亦為公司提供穩定、循環管理費用,有助于多元化公司的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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