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2-16 20:16:03
錯失阿里巴巴過后,港交所邁出了24年來最大的一次上市制度改革步伐。港交所15日晚間宣布,允許不同投票權架構的高增長及創新產業公司在主板上市,允許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主板上市,并建議提供新的第二上市渠道,還將取消創業板轉主板簡化申請,上調主板上市申請的預期最低市值。
每經編輯|王曉波
港交所(資料圖)
每經編輯 王曉波
在錯失阿里巴巴之后,港交所決定落實計劃拓寬現行上市制度,而這意味著港交所在上市制度的改革上終于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12月15日晚間,港交所發布公告宣布,將在主板上市規則中新增兩個章節:1、接受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2、允許尚未盈利或者沒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來香港上市。還將修改第二上市的相關規則,方便更多已在主要國際市場上市的公司來港進行第二上市,此外還將取消創業板轉主板簡化申請,上調主板上市申請的預期最低市值等等。
這一制度的改革,對一些希望赴港上市的雙重股權企業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同時,也將為內地的初創型科技類企業提供一個更便捷的融資平臺。
港交所在周五的盤后公告中表示,允許不同投票權架構的高增長及創新產業公司在主板上市,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00億港元,而且有10億元收入;若市值達400億元,則不設收入要求。市值低于400億港元,須通過于上市前的完整財政年度錄得10億港元收入的較高收入測試。
港交所還建議,提供新的第二上市渠道,吸引新興及創新產業發行人來港。也就是說今日或以前已在美、英上市的同股不同權企業,可沿用當地的同股不同權架構,不需遵行香港針對同股不同權所設的投資者保障,只要滿足100億港元市值的要求,就可以來港作第二上市。這意味著阿里及京東等可不作架構重組,可以直接在港作第二上市。若今日以后始上市,而日后有意在港第二上市,則要符合香港對同股不同權的要求。
此外,港交所還將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主板上市,對于市值同樣設置了最低門檻,要求預期最低市值須達15億港元。
港交所解釋稱,選取生物科技公司作為拓寬市場準入予初創階段公司的第一步,是由于生物科技公司的業務活動多受嚴格規管,亦須遵循監管機制所定的發展進度目標,即使仍未收入及盈利等傳統指標,仍可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對公司進行估值的參考框架。
此外,處于未有收入的發展階段而又尋求上市的公司中,大部分都是生物科技公司。該等發行人須遵循除財務記錄要求以外與其它主板申請人一樣的監管要求。
事實上,阿里巴巴之所以選擇赴美上市,正是因為雙重股權結構被港交所拒絕。當時香港上市規則規定,為保障投資者權益,必須堅持“同股同權”的原則,不能采取雙重股權。據當時投行估價,阿里巴巴市值高達1200億美元,如果能夠在香港上市,無疑會成為港交所史上最大的IPO,然而到了最后卻因為阿里巴巴所主張的“合伙人”方案而被拒之門外,后來阿里遠赴紐交所上市。
如今,港交所在上市制度上邁出一大步,或許可以避免錯失下一個阿里。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也坦言,有關建議為自24年前接納H股上市后,香港就上市規則作出的最大改革,相信香港有條件打破美國吸納中國新經濟企業上市的主導地位。
港交所稱,希望明年第一季就上市規則的建議修訂進行正式咨詢,下半年可望看到更多創新型公司來港上市。放眼內地市場,小米、螞蟻金服、騰訊音樂等一些尚未上市的巨頭會不會選擇赴港IPO呢?
港交所公告稱,將修訂《上市規則》,以反映創業板專為中小企而設的新定位,并清楚區分創業板與主板兩個板塊的上市發行人。主要修訂如下:
①取消創業板發行人轉往主板上市的簡化轉板申請程序,并將主板上市申請的預期最低市值從2億港元增至5億港元;
②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的申請人必須委任保薦人,并須于遞交上市申請的最少兩個月前委任;
③將創業板上市申請人于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由1億港元增至1.5億港元,并將創業板公司于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3000萬港元增至4500萬港元;
④將主板上市申請人于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由2億港元增至5億港元,并將主板公司于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5000萬港元增至1.25億港元;
⑤將創業板上市申請人的現金流規定由最少2000萬港元提高至最少3000萬港元;
⑥規定所有創業板新股上市時,其公開發售部分不少于總發行量的10%;及將創業板公司控股股東的上市后禁售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而主板公司的上市后禁售期規定則維持不變。
港交所稱,修訂后的創業板及主板上市規則將于2018年2月15日(規則修訂生效日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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