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1-09 22:04:45
在資產證券化市場,企業的產品發行量已經悄然超過銀行。2016年企業ABS發行規模大幅躍升至4385.21億元,同比增長114.90%,取代信貸ABS成為發行量最大的品種。一位市場人士分析稱,2016年企業ABS發行量之所以能夠“逆襲”,與產品發行的審批制度有較為直接的關系。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沙斐
每經記者 沙斐 每經編輯 姚茂敦
在資產證券化市場,企業的產品發行量已經悄然超過銀行。
1月9日,中債登最新發布的《2016年資產證券化發展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2016年,全國共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8420.51億元,同比增長37.32%;市場存量為11977.68億元,同比增長52.66%。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以前,信貸ABS發行規模一直占據較大比重。但在2016年,企業ABS發行規模大幅躍升至4385.21億元,同比增長114.90%,取代信貸ABS成為發行量最大的品種。
一位市場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稱,2016年企業ABS發行量之所以能夠“逆襲”,與產品發行的審批制度有較為直接的關系,企業ABS因實行“事后備案制+基礎資產負面清單”,發行項目數量快速攀升,首次超過信貸ABS發行量。
企業ABS去年發行占比52%
在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模式中,目前市場上的產品主要是央行和銀監會主管的信貸資產證券化(信貸ABS)、證監會主管的企業資產證券化(企業ABS)。
《報告》數據顯示,2016年,信貸ABS發行3868.73億元,同比下降4.63%,占發行總量的45.94%;存量為6173.67億元,同比增長14.74%,占市場總量的51.54%;企業ABS發行4385.21億元,同比增長114.90%,占發行總量的52.08%。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以前,信貸ABS發行規模一直占據較大比重;2016年企業ABS發行規模大幅躍升,較2015年翻番,取代信貸ABS成為發行量最大的品種。
前述市場人士認為,2016年企業ABS發行量成功“逆襲”,與產品發行的審批制度有較為直接的關系。
據了解,2014年11月20日,銀監會發布《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備案登記工作流程的通知》(銀監辦便函【2014】1092號文),明確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將由審批制改為業務備案制,備案申請由銀監會創新部統一受理、核實、登記:轉送各機構監管部門實施備案統計。此外,通知還規定,備案過程中各機構監管部應對發起機構合規性進行考察,不再打開產品“資產包”對基礎資產等具體發行方案進行審查。
與此同時,2014年11月19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及配套規定(證監會公告【2014】49號),取消資產證券化業務事前行政審批,實行基金業協會事后備案和基礎資產負面清單管理;并將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人范圍由證券公司擴展至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此外,要求基金業協會制定備案規則,對備案實施自律管理。
興業研究報告指出,備案制、負面清單等政策的推出提高了券商、基金子公司開展ABS業務的積極性,近年來廣泛開拓相關項目,加之其在基礎資產類別、產品結構設計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企業ABS的發展。
中債資信結構融資一部技術總監李品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企業ABS還是信貸ABS,都是比較年輕的債券類型,不應該只關注發行規模這一個維度,發行規模為年輕的債券提供了生命力,而債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各參與主體的規范性才是其健康成長的保障。
企業ABS已現首單違約
2016年,企業ABS呈現爆發式增長,更多的發行主體和豐富的基礎資產進入市場,各類“首單”產品層出不窮。
此外,企業ABS的基礎資產范圍也在進一步拓寬。據初步統計,2016年共有12只“首單”類企業ABS產品面世。
其中,“太平人壽保單質押貸款債權支持1號專項計劃”是全國首單以保險資產為基礎資產的ABS,也是全球首個保單貸款ABS;“中信證券-民生銀行票據收益權1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是國內首單銀行保貼類票據資產證券化產品,也是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系統首個采用儲架式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陽光學院一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正式成立,成為國內首單雙SPV教育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基礎資產買斷、破產隔離以及未來現金流的法律關系界定上更加清晰,克服了學費、住宿費收費直接作為收益權存在的法律瑕疵。
然而,在產品發行量規模擴大,創新程度不斷提升的同時,2016年企業ABS市場出現首單違約,潛在風險浮出水面。據了解,作為大橋通行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在上交所掛牌交易的“14益優02”未能在2016年5月29日到期日完成兌付,未披露收益分配和兌付公告。
李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產品作為ABS市場上的首單違約,為市場提示了收益權類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風險點。相較于債權類,收益權類產品在預測未來現金流上的難度更大,不僅與經營實體的管理水平、戰略決策相關,更與其所處的特定行業或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掛鉤。
李品指出,該產品在設計發行時對煤炭行業未來形勢的預估過于樂觀,使得預測的大橋通行費現金流入與實際情況出現較大偏差,而信用增級措施如證券分層結構和差額補足承諾,也未能給予足夠的保護,最終無法扭轉證券的違約。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