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7 00:51:24
每經編輯 每經實習記者 吳澤鵬 發自廣州
每經實習記者 吳澤鵬 發自廣州
昨日(7月16日)上午,三一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三一集團)旗下上市公司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在微博上發布消息稱,三一集團起訴奧巴馬總統一案在美國巡回法院獲勝。這意味著,這場長達2年的官司以三一方面獲勝暫時告一段落。
三一集團媒體主管楊劍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現在收購案還是暫停狀態,后續是否會重啟,要等律師團隊從美國回來之后再作打算,屆時將會對外發布。
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雙方“恩怨”由來已久。2010年,三一集團在美國成立關聯公司從事風電業務,但美國方面以涉嫌威脅國家安全為由,要求該公司立即停工。奧巴馬簽發總統令,要求終止風電項目。為此,三一方面將美國政府告上法庭,并指控奧巴馬政府越權。
首個中資企業勝訴/
據三一集團官方網站發布,美國東部時間2014年7月15日早上10時許,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由漢得遜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維金斯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就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因俄勒岡州風電項目被禁止訴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和奧巴馬總統案做出判決。
在一份長達47頁的判決中,合議庭推翻相應地方分區法院杰克遜法官批準美國政府相關動議的判決,一致認定:
一、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Ralls)在BC項目中具有受憲法程序正義保護的財產權。
二、奧巴馬總統下達的禁止Ralls俄勒岡州BC風電項目的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Ralls在BC項目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包括CFIUS/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關信息后回應的機會。
三、CFIUS就BC項目針對三一各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不因奧巴馬總統令的下達而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初審法院應就Ralls對CFIUS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并進行實質審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勝訴之后,三一集團在官方網站首頁圖片欄打出了“尊嚴訴訟”的醒目標題,并寫道,三一起訴奧巴馬總統在美國巡回法院獲勝,這是史上第一個中資企業勝訴白宮的法律案件,這是22年來美國總統首次以國家安全為由阻止外國企業在美國進行收購交易,這是中國制造企業第一次拿起法律武器對美國貿易保護主義說“不”。但隨后,三一集團官網取消了該圖片在首頁的顯示。
項目是否重啟未定/
三一集團起訴奧巴馬總統一案由來已久。
為打開風電業務在美國的市場,三一集團在美國風電領域開展了一些嘗試性投資。2010年8月,三一集團在美國注冊成立了羅爾斯公司,該公司為三一集團在美國開展風電投資與建設的關聯企業。2012年9月28日,羅爾斯公司收購了位于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
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要求羅爾斯公司立即停工,且在所有設備移除完畢前禁止轉讓。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要求終止該風場的風電項目。為此,羅爾斯公司把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和總統奧巴馬告上法庭,指控奧巴馬政府越權。
2012年11月28日,該案在美國當地法院正式舉行首場動議聽證會。雙方就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辯論。在這次庭審中,三一集團提出了五點訴求。其訴訟策略是:從越權、行政程序法、程序正義等維度多點進攻,以爭取最大勝訴機會。
與此同時,奧巴馬和美國海外投資委員律師團向法院提交動議,要求法院駁回整個訴訟,其理由是法院對奧巴馬的總統令沒有司法審查權。
在這場聽證會中,負責審理該案的法官艾米·杰克遜沒有當庭做出接受或撤銷該案的決定。
美國東部時間2013年10月9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杰克遜法官就羅爾斯公司訴奧巴馬總統案做出批準美國政府撤案動議的初審判決。
但羅爾斯公司并不認同這一判決,美國東部時間2013年10月16日,公司依法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庭遞交了上訴通知。
昨日,三一集團和羅爾斯公司終于迎來了這盼望已久的勝利。
那么,起訴奧巴馬政府獲得勝利,三一集團是否會重啟兩年前的風力發電項目?楊劍表示,現在收購案還是暫停狀態,后續是否會重啟,要等律師團隊回國之后再作打算。“我們還在和他們溝通,到時會統一發布消息。至于后面要不要繼續重啟收購項目,還要等我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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