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2 18:50:16
上海 46 歲獨居蔣女士因病離世,遺產不能買墓地引關注。其善后有了新進展,居委會將申請確認遺產管理人,剩余財產或用于公益。該事件暴露出獨居群體在緊急醫療決策、遺產處理程序、社會支持網絡、個體法律安排等方面的問題。在當下社會趨勢下,類似情況或增多,需系統性重構制度,讓社會對脆弱成員有更強托舉能力。
每經評論員 徐肖逍
家住上海虹口區的46歲獨居人士蔣女士,12月14日因病離世,但她的遺產不能用來購買墓地,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近日,她的善后事宜有了新進展。
虹口區民政局表示,預計12月底前舉行告別儀式。12月22日,居委會將向法院申請確認遺產管理人,后續若區民政局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將依法清理遺產、處理債權債務;剩余財產經法定程序后,將用于扶貧濟困等公益事業。
蔣女士事件如同一面鏡子,照出了正在變遷的人口結構中,作為獨居群體的個體在最脆弱時刻,可能遭遇的制度性缺失。
首先是緊急醫療決策與財務支付機制的盲區。當蔣女士因突發腦溢血昏迷,其銀行賬戶、保險理賠等個人財務因隱私保護和授權缺失處于“被凍結”狀態。按法律規定,蔣女士的遠房親友吳先生、治療醫院甚至居委會都無權動用其資金用于支付醫療費,商業保險的理賠申請也需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操作,導致“有錢不能用”。
其次是遺產處理程序與人性化喪葬需求的“沖突”。蔣女士身故后,在沒有監護人和繼承人的情況下,其遺產依法將由民政部門接收,而喪葬的形式也偏向于海葬或生態葬。當吳先生想為其舉辦一場追思會并購置墓地,卻被告知承辦喪事需要提交書面申請,相關費用需要在合理范圍內,且后續維護費用仍需吳先生承擔。
再者是社會支持網絡的“失效”與“缺位”。作為獨居人士,蔣女士家庭支持網絡本就天然薄弱。發病時,她難以被及時發現并得到救助;發病后,社區、工作單位等社會單元缺乏法定授權和清晰路徑介入其醫療、財務等核心私人事務。她陷入了一種“制度性孤島”狀態。
最后是個體事前法律安排的高門檻與低普及。理論上,蔣女士可通過預先設立意定監護(指定可信賴的人在本人失能時代理事務)或訂立詳盡的遺囑來避免上述困境。但實踐中,公眾對此類法律工具知曉率低、設立過程復雜、心理上有忌諱,導致絕大多數人并未提前安排。
蔣女士的遭遇,絕非偶然的個例。在老齡化、少子化、“原子化”趨勢并行的今天,類似結構的家庭(或非家庭)數量正在增長。她的故事是一個尖銳的預警:我們的社會系統,是否準備好承接無數可能陷入類似境地的“蔣女士”?制度的優化,需要超越對單個環節的修補,進行系統性重構。
比如,可以建立針對突發失能成年人的“緊急司法臨時措施”或“公共監護人”機制,以小時而非周月為單位響應;在遺產管理制度中,明確將“合理喪葬費用”作為最優先債權,并簡化支付程序;賦予基層社區在極端情況下更明確的聯絡協調權與有限的緊急處置權等。
一個人的尊嚴,不僅在于生時的奮斗,也在于病時的救治,更在于逝時的安詳。一個文明社會的溫度,恰恰體現在它對最脆弱、最孤獨成員的系統性托舉能力上。是時候讓制度的理性多一點人情的溫度,讓程序的縫隙生長出守護的藤蔓了。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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