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8-04 18:08:03
每經AI快訊,8月4日,據《金融時報》報道,近期有納稅人收到了稅務部門通知,告知其需要依法辦理境外所得申報并繳納相應稅款。“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股票交易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應當適用20%的稅率按次征收。其中,個人在境內二級市場的股票交易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境外直接進行股票交易所得沒有免稅規定,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申報納稅。”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解釋說。但股票交易可能涉及多次,并且有虧有賺,這時應該如何計稅?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股票交易頻次高、價格波動大,如果按每筆交易計稅且不允許抵扣虧損的話,稅負較重,計算難度也比較大。因此,為了更加合理的征收,我國稅務部門在征管時,允許納稅人按照納稅年度盈虧相抵,但不允許跨年互抵。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個人未申報或者未如實申報境外所得,除了會被稅務機關要求補繳稅款外,還會被加收滯納金,情形嚴重的還可能被稽查部門立案檢查,將面臨稅務處罰。納稅人如果發現自己此前申報個稅時,存在少報、漏報境外所得的,要及時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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