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9 17:25:47
為健全資本市場財富管理功能,深化投資端改革,培育資本市場買方中介隊伍,證監會起草《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沿用試點期間對“投資”活動的規范原則,加強對投資環節的監管,進一步明確對管理型業務的管控,優化投資分散度等監管要求。二是強化對“顧問”服務的監管,督促引導行業堅守“顧問”服務本源,持續豐富服務內涵,加強投資者適當性和服務匹配管理,規范宣傳推介行為,強化信義義務落實和利益沖突防范。三是針對新問題、新情況補齊監管短板,促進業務合規有序開展。例如,加強對投資顧問機構之間及投資顧問與基金銷售機構等其他機構合作展業的規范管理,明確對投資顧問機構配置公募基金之外的其他產品的規范性要求,豁免基金經理以外的基金從業人員投資本公司基金時鎖定期的要求等。(證券時報·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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