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6 17:20:51
每經AI快訊,4月16日,淄博市場監管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原則,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各相關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務價格,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使用欺騙性和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虛假標價、模糊標價,不得以虛假折扣、虛構原價、誤導性標示等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標價或標價之外未標明的費用。各賓館酒店、飯店餐飲、交通運輸、景點景區、燒烤商戶等行業、業戶,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要嚴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和政策執行執行市場調節價的,要依法合理制定價格標準,依法明碼標價,不得拒絕或不履行價格承諾,不得隨意漲價,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各旅游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做好價格收費公示,嚴禁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全市各級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大對賓館酒店、飯店餐飲、交通運輸、景點景區、燒烤商戶等經營者的價格監測、監督檢查和巡查力度、頻次。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經營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每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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