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2-13 23:41:04
每經記者 胥帥
每經評論員 胥帥
A股上市公司逐步進入業績披露季,幾家歡喜幾家愁,業績再不好也需“見公婆”。從目前的業績預告看,有上市公司將業績不好、經營乏力的原因歸結于疫情。
比如,某上市公司去年巨虧超10億元,公司認為是受新冠疫情、房地產市場下行等因素影響。有上市公司業績“變臉”,將下修業績歸因于受新冠疫情影響、俄烏沖突等。還有上市公司認為疫情導致客流量減少,影響了門店銷售量。
對確實受疫情影響的上市公司,投資者應給予更多的理解和寬容。去年,每一個人都能對新冠疫情造成的影響感同身受。對那些極度依賴于線下門店的消費企業,疫情帶來的殺傷力確實巨大。但另外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則是把疫情當成了業績下滑的“背鍋俠”。
比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是消費電子分銷,相較于疫情,芯片半導體行業周期對業績的影響明顯更大。即便是受疫情影響,但這一影響因素貫穿去年大半年,已在前三季度業績中有所反映,第四季度并沒有出現影響業績的突然變量,然而公司仍將業績修正理由指向疫情,甚至還有其他更宏觀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
在筆者看來,把疫情當“背鍋俠”,等同于將公司自身經營不善、管理者的周期錯判、不合理內部治理機制等自身因素統統歸咎于外部因素。
這種避重就輕的信息披露對投資者并不公平。相比外部的“幺蛾子”因素,公司的“內功”才是投資者評估上市公司價值的標準。將內部因素簡化為外部因素,這很容易影響投資者對準確信息的價值判斷。
去年,“甩鍋”疫情的招式就在年報業績預告披露期運用得屢試不爽。因為投資者的核查成本高,真假信息難辨,投資者還是愿意相信自己投資的上市公司和管理層。但可一不可再,如果只是簡單“甩鍋”,最終只能造成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不信任。
筆者建議在業績預告披露期,通過三方面措施防止上市公司將爆雷原因“甩鍋”給疫情。
第一,對于上市公司的“甩鍋”行為,交易所和地方監管局應當加大問詢力度和穿透監管力度。特別是業績巨額虧損以及業績大幅修正這兩種情形,通過監管問詢核實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對于故意避重就輕,原因披露失真的公司,應采取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記入誠信檔案等多重措施予以懲戒。
第二,前置審計機構進場時機,業績預告可適當要求審計機構披露口徑和信息核實。通常的業績預告中,上市公司都會強調財務數據未經審計機構審計。1月和2月已是各大審計機構進場的常規時間,關鍵可查實的審計結果不一定要等到年報披露日才進行。遇到突然的業績“變臉”,審計機構可同時查看底稿,成為業績預告的第二重“把關人”。
第三,強化事后監管和追責力度,強化上市公司進一步論證受疫情影響的細節。特別是有在建工程的上市公司,擅長利用疫情理由進行財務“洗澡”,對在建工程進行一次性大額計提減值準備。但在建工程的信息披露和審計報告一般都只是在年報中完整呈現,與業績預告相比有滯后性。這就需要事后監管和追責,不能業績預告一披露了之,不能只披露沒有論據支撐的原因,更不能讓“甩鍋”成為任性的理由。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