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9-29 10:44:05
金信基金及法定代表人殷克勝的“限高”令已經撤銷,金信基金今日在官網刊發了相關說明。
每經記者|黃小聰 每經編輯|葉峰
猶記得9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金信基金及法定代表人殷克勝被限制高消費,源起通道產品債券違約事件》,其中提及由于涉及一只通道產品的債券違約事件,金信基金及法定代表人殷克勝被法院采取“限高”令的措施。
據記者最新了解,金信基金及法定代表人殷克勝的“限高”令已經撤銷,金信基金今日在官網刊發了相關說明。
金信基金公告稱,“金信基金于2017年依法成立了一只資產管理計劃并在基金業協會予以備案。該資管計劃成立于《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發布之前,為通道型產品。后因該資產管理計劃在運作過程中發生了民事糾紛,根據《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第八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管理人應代表投資者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因此金信基金代表該資產管理計劃作為被申請人參與了針對該資產管理計劃的相關仲裁程序。”
同時,金信基金表示,“根據相關仲裁裁決和法院執行裁定書,待執行事項的實際被執行對象是金信基金所管理的該資產管理計劃、被執行財產是該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財產。目前,該資產管理計劃的合同已經到期,已經進入產品清算流程。”
此外,針對“限高”令,金信基金在公告中表示:“近期,我司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知悉,在執行相關該資產管理計劃與相關交易對手的仲裁裁決過程中,法院對我司和法定代表人作出了限制消費令。在知悉該信息后,我司及時向法院作出解釋,就相關仲裁執行對象是我司所管理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該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財產與我司自有財產之間按照法律法規進行有效隔離的情況,向法院進行了詳細說明。目前,法院已作出了撤銷相關限制消費令的決定,并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撤銷了相關限制消費令信息。”
從公告來看,金信基金及法定代表人殷克勝的“限高”令已經撤銷,記者進一步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在關于限制消費人員的信息中,確實已查詢不到金信基金及法定代表人殷克勝的名字。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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