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1-19 07:20:56
楊思濤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33827.73849萬元(其中收受23699.7458萬元未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經濟損失人民幣1234.151萬元。
每經記者 李可愚 每經編輯 陳星 孫志成
2011年,時任海南澄邁縣委書記的楊思濤(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1月18日,海南省委政法委門戶網站——海南政法網發布信息稱,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海南省農墾總局院局長(正廳級)楊思濤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當日立案受理。
海南政法網信息顯示,楊思濤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33827.73849萬元(其中收受23699.7458萬元未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經濟損失人民幣1234.151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楊思濤高達3.38億的受賄數額,高于不少省部級貪官。
公開資料顯示,楊思濤原系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海南省農墾總局局長(正廳級),曾任澄邁縣政府副縣長、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縣長兼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澄邁縣委書記,中共海南省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海南政法網信息顯示,楊思濤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33827.73849萬元(其中收受23699.7458萬元未遂),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經濟損失人民幣1234.151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在查閱歷史資料后注意到,在近年來公開披露的貪官中,楊思濤的受賄數額是相當高的。
受賄數額比楊思濤高的有山西省呂梁市前副市長張中生。去年三月,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張中生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余元。
還有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邢云。此前經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邢云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49億余元。
作為廳級官員的楊思濤,其受賄數額明顯超過了近年來接受審判的一些省部級貪官的受賄數額。2019年11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常委陳剛受賄一案。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剛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億元。
根據2019年10月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顯示,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獲取礦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7億元。
此次海南政法網消息顯示,在楊思濤3.38億的受賄數額中,有2.3億被標明為“未遂”,這又該如何解釋呢?
記者發現,在蕪湖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原主任孫平受賄案件中,一名當地上市公司控制人曾許諾給予孫平500萬元供其養老,后因案發,并未兌現。最終,法院認定這筆500萬元的贓款是受賄未遂。
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楊思濤早在今年4月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根據其公開履歷顯示,楊思濤生于1964年11月,曾在海南省擔任多個職務,2006年,楊思濤任澄邁縣縣長。2008年,楊思濤任澄邁縣委書記,次年晉升為副廳級,2012年晉升為正廳級,成為罕見的“正廳級縣委書記”。楊思濤共擔任澄邁縣委書記長達9年。2017年,楊思濤調任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至今年4月被查。
圖片來源:海墾控股集團官網截圖
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海墾控股集團)系海南省政府直屬國有獨資企業,現有下屬二級企業46家(其中農場公司28家;上市公司1家,即海膠集團),在職職工8萬多人。
據澎湃新聞,海墾控股集團擁有土地面積1041萬畝,約占海南全省土地總面積的五分之一。據海南日報,今年上半年,海南農墾圍繞自貿區、自貿港建設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加快產業發展,鞏固扭虧增盈成果,實現匯總營業收入110.25億元,同比增長4.5%;利潤總額3.53億元,同比增長265%。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A股上市公司海南橡膠(601118.SH)公布,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海南證監局”)對公司控股股東海墾控股集團及其時任董事長楊思濤出具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海墾控股集團與北京華宇瑞泰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就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本金和收益進行了保證約定。海墾控股集團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未向公司提供相關信息,未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海南證監局決定對海墾控股集團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信息數據庫,要求其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同時,海南證監局認為,楊思濤作為海墾控股集團的時任董事長,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決定對其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計入資本市場誠信信息數據庫。海墾控股集團和楊思濤如果對監管措施不服,可按規定程序申請復議或提請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和第三百八十八條,對于受賄罪的認定和量刑標準作出了規定。而2016年4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則對此作出了進一步明確。
該司法解釋第三條規定:“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司法解釋第四條則指出: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從過去案例看,“億元貪官”一般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例如,上文提及的張中生最后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白恩培則被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規定:對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值得注意的是,據南海網,楊思濤曾在談及一件官員腐敗案時表示,該案僅是官場個別現象,整個干部隊伍整體素質是好的。楊思濤說,有的人認為現在的官員很腐敗,沒有不腐敗的官員,這種看法是極端的。
據海南日報報道,2017年,剛剛擔任海南省農墾投資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不久的楊思濤,曾在一次會上談農墾精神。他說,在弘揚農墾精神和企業文化建設過程中,首先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辦企業的方針,把領導者的主導作用與全體員工的主體作用緊密結合,達到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全員共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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