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網站 2019-07-09 14:09:10
7月9日工信部消息,工信部就《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修改了傳統能源乘用車適用范圍,將《積分辦法》中第四條第三款修改為:“本辦法所稱傳統能源乘用車,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車以外的,能夠燃用汽油、柴油、氣體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車車型積分計算方法。完善了傳統能源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引導和積分靈活性措施。更新了小規模企業核算優惠,考慮到年產量/進口量2000輛以下的小規模企業,存在產品結構單一等特點,結合未來小規模企業傳統能源乘用車車油耗下降的潛力,《積分辦法》修正案延續了適度寬松考核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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