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報 2019-06-28 17:46:34
近日,各地銀保監局向轄區內各信托公司下發了《關于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應當明確信托公司選擇標準,完善持續評價機制,并將執行情況納入年度內控審計。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2018年三年間,全國68家信托公司受到監管行政處罰的信托公司已接近半數,受罰金額從5萬元—1650萬元不等,其中以幾十萬元的處罰最為普遍。2018年上半年,銀保監會在全國范圍內抽查信托公司,對影子銀行、交叉金融、信保業務進行專項檢查。據悉,2018年上半年抽查的5家公司已于2018年底收到監管的整改意見,處罰結果也已陸續公開。某信托業內人士表示:“處罰的常態化使得信保合作標準的修改變得越來越迫切,此次標準的修改,對受行政處罰而無法開展信保業務的信托公司而言是一次‘松綁’。”(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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