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 2019-01-18 19:26:17
今日,上交所在官網通報了2018年滬市上市公司信披違規處理情況,全文如下:
2018年,上交所公司監管條線堅持監管與服務并重,積極支持上市公司通過資本市場做優做強。同時,繼續保持對違規行為的從嚴監管態勢,嚴肅處理各類損害上市公司及投資者利益的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三公”秩序。
從處理結果看,2018年案件數量有所增長,處分力度有所加強。全年發出紀律處分和監管關注函件分別為78單和80單,同比增長11.43%和21.21%,涉及89家上市公司,462名董監高和8名中介機構相關人員。尤其加大對重大惡性違規案件的懲處力度,公開譴責和公開認定實施頻次明顯增加,全年共發出公開譴責32份,公開認定22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其中,對違規性質極其惡劣的5名責任人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從監管效果看,上交所強化事后問責力度,嚴肅查處惡性違規行為,為維護市場秩序、防范金融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具體來看,2018年集中處理了六個方面的違規行為。
一是控股股東利用優勢地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018年,國內外經濟形勢比較復雜,有些公司的控股股東出現流動性困難,侵占上市公司資金、違規要求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有所抬頭。對此,交易所加大監管力度,全年處理此類案件近10單。*ST天業、*ST保千和*ST工新是其中的典型案件。三家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違規占用公司巨額資金,進行大額違規擔保,公司內部治理嚴重失序,情節惡劣。這些案件涉及責任范圍較廣,任期內的全體董監高均受到處理。其中,公開認定三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董事長共3人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其他主要責任人共9人十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二是財務造假、未及時披露定期報告等違規行為。財務信息是上市公司經營成果的直接反映,是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主要依據。財務造假作為信息披露重大違規事項,一直是一線監管重點。2018年,上交所繼續對此類違規行為保持高度關注,處理相關案件近6單。*ST上普虛構無實質性交易內容的業務,退市昆機跨期確認收入、虛計合同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均被予以紀律處分。去年,還有4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報,也被依法依規予以公開譴責。與之相關,交易所還對業績預告違規、重大事項披露不及時、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違規情形及時追責,共涉及案件近25單。
三是損害公司及投資者利益的不當交易。2018年,市場環境出現一些變化,上市公司不當交易有所增加,其主要目的是幫助控股股東套現,實現利益輸送或盈余管理等,而不是服務于公司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對此,交易所在日常監管中強化甄別力度,突出監管實效,對涉及交易估值顯失公允、決策程序不合規和不當讓渡商業機會等違規事項的8單案件進行問責。如蓮花健康將關聯交易非關聯化;中珠醫療未履行決策程序和披露義務,將商業機會讓渡給控股股東。這些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均被予以紀律處分。
四是上市公司停牌不審慎,影響股票正常交易秩序。近年來,在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交易所持續完善停復牌日常監管與相應制度安排,市場各方在停復牌上已經形成比較一致的共識,上市公司停牌多、停牌早、停牌長的現象已經明顯改觀。但仍有個別公司濫用停牌權利,影響投資者正常交易。2018年,有5家公司因此受到紀律處分。其中,中天能源重大資產重組停牌不審慎,重組終止風險提示不充分;粵泰股份在重組條件不成熟的情況下,倉促停牌。兩家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均被予以紀律處分或監管關注。
五是上市公司利用敏感信息,蹭熱點、炒概念。經過近幾年的集中整治,上市公司利用熱點信息炒作股價的現象明顯減少,但仍有個別公司熱衷于此。2018年以來,區塊鏈、短視頻媒體、創投企業等概念先后受到市場高度關注,有的上市公司借機發布相關信息,且披露信息不準確、不客觀,引起股價大幅波動。對于此類不當釋放信息、擾亂市場估值體系的行為,仍然需要快速反應、從嚴監管,有4單此類案件被嚴肅問責。例如,游久游戲在官網中發布其布局區塊鏈游戲業務,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被予以監管關注。
六是中介機構出具專業意見未能勤勉盡責。證券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治理的重要力量,應當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的法定職責,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在日常監管中,個別中介機構出具專業意見,主要從促成交易、滿足客戶的角度出發,勤勉盡責程度不足。對此,有必要強化問責力度,督促相關中介機構歸位盡責。2018年,先后對3家中介機構和8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如海正藥業的資產評估機構及評估師評估預測重要參數引用錯誤、評估假設前后不一致、未實施充分必要的評估程序,被予以通報批評;*ST昌魚的資產評估機構及評估師評估依據不充分、評估假設前提短期內發生變化,被予以通報批評。
在對違規行為的查處中,上交所也特別注意監管行為的規范性,切實保障監管對象的正當權益。在程序上,堅持查審分離、集體決策,充分給予當事人異議及申辯權利;確有必要的,還召開聽證會核實相關情況。在具體處理上,經過多年實踐,已經形成較為統一的處罰標準,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總結完善,努力做到同類案件同一標準。同時,持續做好監管公開,以公開促規范,處分函件全面對外公開,并充分說明違規事實和處罰依據,接受市場監督,樹立監管公信力。這些工作,懲戒了相應的違規主體,也有益于警示市場參與者增強合規意識,防患于未然。主要目標,就是要將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利益作為出發點,引導上市公司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規范運作,為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打下良好的合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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