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1 22:08:33
近日,中訊郵電在披露的2016年年報中謊稱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因此收到了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在中訊郵電被出具警示函的背后,萬聯證券也“躺槍”了。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何劍嶺
近日,中訊郵電在披露的2016年年報中謊稱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因此收到了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在中訊郵電被出具警示函的背后,萬聯證券也“躺槍”了,而這不是萬聯證券在新三板公司上第一次“出事”。
12月19日,新三板公司中訊郵電的主辦券商萬聯證券發布了一條風險提示公告,其督導的中訊郵電在披露的2016年年報中謊稱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因此公司收到了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中稱,江蘇證監局表示,中訊郵電主要的違規是:一、虛假披露2016年審計意見。2017年6月30日,該公司披露2016年年報中稱“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經查,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未承接公司的年報審計業務,未曾出具公司提供的北京永拓審會字〔2017〕第305196號審計報告,公司披露的上述2016年審計意見虛假。
二、股權凍結未及時披露。2017年11月9日,陸正明持有公司股份1780萬股被司法凍結,占公司總股本89%;2018年2月1日,陸正明持有公司股份1680萬股被司法凍結,占公司總股本84%。上述司法凍結情況該公司均未及時公告。
中訊郵電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對該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一般來說,公眾公司年報需要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然后才出具審計意見。而這次中訊郵電卻在2016年財務審計報告中被查出是冒充審計機構出具的,也就是說自己給自己出了個審計意見。此事頓時引起了市場的廣泛熱議。
資料顯示,中訊郵電成立于2003年9月4日,于2016年4月13日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是一家專注于住宅信報箱、郵政專用信筒、郵政信箱、投遞桌椅、郵件分揀臺、郵政鉛封、報刊亭、電話亭等加工制造業務的綜合郵政器材生產企業。
2018年10月19日,中訊郵電因存在違規對外擔保、持續經營能力風險等問題,主辦券商做出中訊郵電可能被終止掛牌的風險提示。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在中訊郵電自己給自己出審計意見之事引起市場熱議的同時,作為主辦券商的萬聯證券這次也“躺槍”。
江蘇證監局稱,萬聯證券負有對中訊郵電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審查義務。萬聯證券在年報信息披露審核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存在明顯疏漏,對于年審報告僅有會計師蓋章而無會計師簽字、所附的年審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復印件存在多次蓋章多次復印的痕跡、年審報告所附的《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已過有效期、年審報告所附的注冊會計師證沒有2016年年檢字樣等明顯問題未保持應有的審慎,未能及時發現年審報告造假的問題。
同時,萬聯證券未能督導中訊郵電及時披露中訊郵電實際控制人陸正明股權凍結相關信息。
上述事項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五十四條規定,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江蘇證監局對萬聯證券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你公司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勤勉盡責、認真履行審慎核查義務,切實履行主辦券商的持續督導職責,持續督導所推薦公司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善公司治理。你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杜絕問題再次發生。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報送我局,我局將視整改情況采取相應措施”,江蘇證監局在對萬聯證券出具的警示函中如此表示。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這不是萬聯證券在新三板公司上第一次“出事”了。
去年3月,股轉系統認為,萬聯證券在推薦華鑫物流申請掛牌中未遵循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的原則,通過實地考察、查閱、訪談等方法,對申請掛牌華鑫物流進行盡職調查,以充分理由確信申請掛牌的華鑫物流符合掛牌條件以及在掛牌申請文件中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股轉公司對萬聯證券采取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具體來看,萬聯證券存在以下違規事實:2016年4月14日,華鑫物流在當地舞陽縣糧食局共同成立了舞陽舞糧直屬庫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50萬元,華鑫物流持股49%。2016年5月13日,舞陽舞糧直屬庫有限責任公司增資至880萬元,華鑫物流的貨幣出資增加到430萬元。
華鑫物流于2016年3月7日取得推薦掛牌項目申報受理函,2016年6月1日取得同意掛牌函,6月16日首次信息披露,6月23日正式掛牌。
公告顯示,華鑫物流上述成立參股公司并對參股公司進行增資事項發生于申報受理后審查期間,公司申報至掛牌期間均未有補充披露。而自2016年3月7日至5月6日,就申報審查期間公司期后重大事項萬聯證券向華鑫物流采取了書面問詢函方式;2016年5月7日至公司掛牌日,萬聯證券僅采用電話問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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