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1-27 23:29:56
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的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已接近尾聲。此次檢查的內容是2013年1月1日以來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重點是按時開工、竣工情況和出讓價款繳納情況。此次檢查可謂是又一個切中要害之舉。
每經編輯|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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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
據媒體報道,由國土資源部牽頭的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已接近尾聲。此次檢查的內容是2013年1月1日以來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重點是按時開工、竣工情況和出讓價款繳納情況。
與其他調控手段相比,此次檢查可謂是又一個切中要害之舉。因為,總結這些年來樓市調控的經驗和教訓,以前我們總是把調控的目標過多地放在房價上,從而不停地利用調控手段遏制房價,卻沒有對房價上漲的深層次問題進行全方位地剖析,這可能是導致調控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而去年以來采取的因城施策,由各地依據本地實際采取相應的調控措施,顯然效果要好得多,房價的穩定性也越來越強。
但是,因城施策不代表可以忽視整體聯動,更不代表可以不采取一些全局性的措施和手段。
毫無疑問,統一檢查與督查,就是樓市調控必須采取的統一行動。對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重點是按時開工、竣工情況和出讓價款繳納情況等進行檢查,無疑是統一行動中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關鍵點之一。如果這些工作做到位了,開發商不存在捂地惜售等問題,樓市的穩定性就會更強,樓市的健康程度也會更高。
事實也是如此。這些年來,很多開發商并沒有在競拍到土地以后立即投入開發,而是手握土地等待觀望,試圖通過土地漲價來獲取更大利益。結果,導致很多城市都出現“曬地皮”現象。
根據克而瑞地產研究中心調查的數據顯示,2016年50個典型的“地王”,目前僅有7個項目已經入市,43宗土地項目尚未入市,其中29宗土地已開工但未開盤,另有14宗尚未開工。
既然能當“地王”,說明土地的開發價值很高。不然,開發商是不會高價拿地的。而且,凡是“地王”,大多也是經過激烈競拍以后才成交的。按理說,開發商拿到地后應當立即投入開發。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么多“地王”沒有入市、甚至沒有開工的現象呢?
有分析認為,導致開發商只拿地、不開發的原因,可能有兩個方面:一是想通過等待觀望獲取最大的開發效益,因為在一系列政策的調控下,目前的樓市狀況并不是很好,如果立即開發,可能很難獲取目標效益;二是“地王”項目所需要的投入多,在信貸收緊的情況下,開發資金壓力較大。
但很顯然,這兩個方面的原因都不能稱其為原因,也不該稱其為原因。要知道,開發商拿了地而不及時開發,不僅會給樓市調控帶來不利影響,影響調控的效率和質量,使調控的預期目標難以實現,而且會影響社會資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如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資金的利用效率、其他社會資源的合理流轉等。也正因為如此,有關方面組織力量對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就顯得十分重要而緊迫。
因此,面對開發商只拿地不開發的問題,管理層應摸清底數。其中,對“地王”沒有開發的情況尤其要引起重視,逼“地王”盡快入市。對“地王”來說,不能只造勢而不開發。若房地產公司不及時開發土地,就讓“地王”做“地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實施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在監管的過程中,有關部門應注意房企與各方的利益關系,在處理的過程中一定要防止各相關方面對“地王”實施暗中保護,甚至利益輸送。對“地王”拿地不開發的問題,只要觸碰了紅線,就一定要嚴格按規定處理,決不手軟。如果對“地王”的處理到位了,對其他開發企業的震懾力也就能夠形成。不然,會產生不良反應。
樓市調控已經到了十分關鍵的時刻,“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理念也開始逐步形成,包括開發商在內的各個相關領域,也都能比較好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去做。如果相關的政策措施不能及時跟蹤到位,不能發揮作用,就有可能對已經形成的良好局面產生不利影響,甚至出現前功盡棄的現象。
從總體上講,樓市調控只能緊、不能松,只能越來越規范、不能越來越無序。如果能夠沿著調控的路走下去,樓市就一定能夠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作者為財經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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