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24 17:54:06
每經編輯 余冬梅
每經記者 趙娜 實習記者 劉春山 每經編輯 余冬梅
近日,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中國聯合網絡通信北京市分公司因“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被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稱:北京發改委)分別行政處罰40萬和25萬元,共計65萬人民幣。
北京發改委表示,根據群眾舉報,委員會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27日對聯通集團、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的價格行為進行了檢查。經查實,聯通集團、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在進行商品促銷時改動原價,網頁模版未限制“原價”改動,其中聯通集團虛假價格事件17條、北京分公司19條。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北京發改委列舉的虛假價格事項主要涉及聯通集團網上營業廳售賣的手機,多集中在2016年9、10月份。
以2015年10月26日的一款手機價格為例,中國聯通網上營業廳(北京)宣傳“雙11前奏曲金秋盛惠活動,活動時間為10.23日10:00-11.3日,聯通北京網頁標示 “iPhone6 16G 限106套餐及以上 原價:¥4600.00 驚喜價:¥2800.00”。經查該手機此次促銷活動的原價為3500元,存在先加價后降價的現象。
另外在促銷活動中,中國聯通并未兌現降價幅度。2015年 9月11日,中國聯通網上營業廳(北京)開展“6周年慶”活動,一款64G的iphone6 plus 標注直降1870元,而實際上,從原價5750元降到5250元,只降價了500元。另外此次活動承諾贈送的寶格石移動電源,消費者實際收到的為賓果移動電源,贈品與承諾不符。
對于聯通集團的處罰,更多的是由于其網上營業廳價格功能設置的不合理性。北京發改委稱,中國聯通網上營業廳銷售頁面模版經過統一開發定制,各省分公司必須通過定制模板開展銷售活動,模板中“原價”一欄不能修改,包括“原價”兩個字及其后面劃線的價格。而在實際操作中,“原價”顯然是可以隨意改動的。鑒于聯通集團網上營業廳頁面模板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社會影響較大,決定予以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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