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7-21 00:56:36
從總體上講,對互聯網金融要強化監管、全面監管、有效監管,但是決不能管死、管僵化、管成部門權力,應當靈活機動、積極監管。尤其不能在實施監管過程中采用設立高門檻的方式。門檻一定要低,要讓監管代替門檻,讓服務代替壓制。
每經編輯 譚浩俊
◎譚浩俊
備受業界期待和關注的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終于正式出爐。7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公布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從鼓勵創新、分類指導、健全制度三大方面、20個具體環節提出了明確目標和指導要求。
應當說,此次的指導意見制定得非常有層次感、有張弛力,既沒有因為需要鼓勵創新就忽視監管,也沒有因為需要監管就遏制創新,而是從鼓勵創新到加強監管各個層面都提出了較好的意見,有利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
眾所周知,互聯網金融從誕生之日起,就遇到了來自體制等各方面的制約。如果沒有相應的制度規范,是很難健康有序發展的,甚至會留下很大的風險隱患。
在決策層的肯定和支持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不再受到嚴厲限制,但自身問題的暴露,又讓其受到了嚴峻的挑戰。互聯網金融在強力推動金融業改革、金融領域創新轉型以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留下了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和一些風險隱患。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阻力,不僅有外界的,也有自身的;不僅有客觀的,也有主觀的。如何消除阻力、變阻力為動力,成了最關鍵的問題。毫無疑問,指導意見的出臺將提供強有力的保證,也將為其自身問題的發生筑起有效的籬笆。
此次出臺指導意見的目的,就是為了加強監管,并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有序發展。但是,為了避免產生監管與發展之間的沖突,消除業界對發展互聯網金融的顧慮,指導意見首先把鼓勵創新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在政策、環境、服務等方面先提出要求、明確目標,從而讓互聯網企業不在指導意見面前彷徨和猶豫,不因為指導意見的出臺而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前景產生疑慮。這可謂用心良苦,也表達了管理層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真心實意。
在此基礎上,再按照有序監管、有效監管的要求,提出了分類指導的要求和目標,分別從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各個主要業態作出了較明確的具體規定。
指導意見改變了過去籠統地提出概念性要求的做法,而是從具體業務出發,提出不同意見,以便于在業務創新和加強監管時能夠區別對待,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
指導意見在最后才就如何監管、防范風險、規范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等提出具體要求。對互聯網金融企業以及有志于投身互聯網金融創業者來說,所要做的是如何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以及相關的金融、財經法規,規范好自己的行為。
光有指導意見還不夠,指導意見能否有效落實,相關職能部門能否協調配合,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才是關鍵。
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相比,在監管的難度上要大得多,可能遇到的外部壓力也要大得多。如果監管的力度、節奏把握不好,方法、手段不妥當,就會產生復雜的效果。
指導意見與其說是對互聯網金融發展提出的要求,不如說是對監管者工作水平和能力的一次檢驗。如果監管的能力和水平提不上去,服務的質量和效果不充分體現出來,對指導意見的落實和互聯網金融業的發展是相當不利的。
中國的金融業,必須要有互聯網金融這樣的新興力量沖擊,但前提是,必須是有序沖擊、規范沖擊。
從總體上講,對互聯網金融要強化監管、全面監管、有效監管,但是決不能管死、管僵化、管成部門權力,應當靈活機動、積極監管。尤其不能在實施監管過程中采用設立高門檻的方式。門檻一定要低,要讓監管代替門檻,讓服務代替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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