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 00:41:46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保險公司關聯交易將有“緊箍咒”,而險企股東將不能再無限制地從保險公司“抽血”了。
昨日(4月7日),保監會正式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設定了限制。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并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產。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要對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和排查,對關聯交易超過規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類關聯交易。
旨在防止利益輸送
保監會表示,《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保險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防止利益輸送和風險交叉傳遞。
事實上,一些新興險企關聯交易頻繁,此前已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以2012年12月底開業的珠江人壽為例,《每日經濟新聞》曾在2014年7月25日以《解密珠江人壽高收益:股權投資比例超紅線》為題,對珠江人壽頻現關聯交易進行了報道。據當時的統計,僅2014年上半年,珠江人壽發生了四筆重大關聯交易,合計金額高達29.1億元。如此高的關聯交易金額,對當時開業時間僅一年多的珠江人壽來說不可謂不大。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查詢珠江人壽官網發現,其官網披露的2014年的關聯交易達到了13筆,涉及總金額超過60億元。但去年珠江人壽的規模總保費收入在100億元左右,相當于一半多的保費通過關聯交易流向了股東的關聯公司。
此外,對于險資關聯交易的情況,去年10月,記者曾對150多家保險公司調查后發現,截至10月22日,已有37家保險公司披露了關聯交易情況,其披露的關聯交易達229個(不含銀行存款),涉及保險資金逾1400億元。而這些關聯交易的品種除了與關聯方的存款協議外,在“其他投資”的多領域投資是保險資金關聯交易發生的高頻地帶,且呈現出以債權計劃投資、集合信托計劃為主,輔以股權投資、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以及向旗下子公司增資等特點。
未來險企需報送季度報告
記者留意到,針對上述關聯交易的特點,《通知》從保險公司總資產、重點大類資產投資總額、對單一關聯方投資余額等維度,設定了必要的比例上限。
其中,一是在保險公司投資未上市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中,對關聯方的投資金額分別不得超過該類資產投資限額的50%;二是保險公司對關聯方中單一法人主體的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與該法人主體上季末總資產的5%二者孰高;三是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余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并不得超過保險公司上季末凈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那些依靠高現金價值保險理財產品迅速做大規模的中小險企來說,此次《通知》的下發可能不是什么好消息。《通知》指出,“在計算人身保險公司總資產時,其高現金價值產品對應的資產按50%折算。”這也意味著,如一家保險公司高現金價值產品賣得多,其對應資產部分,在認定時需打5折計算,由此可以進行關聯交易的金額也需相應減少。《通知》還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個月內,對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的關聯交易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和排查,并向保監會上報關聯交易總體報告及統計表。對關聯交易超過規定比例的,不得新增此類關聯交易。自二季度起,保險公司應于每季度結束后25日內向保監會報送關聯交易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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