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2 02:20:14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陸慧婧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陸慧婧 發自上海
過去十年,原匯豐晉信基金公司副總、投資總監林彤彤因擔任基金經理從業年限最長被公眾所熟知。如今,他站在被告席上,被控犯下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12月19日,林彤彤涉“老鼠倉”一案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林彤彤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非法獲利185萬元,涉案金額2.5億元,情節嚴重,應“判處拘役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辯方則針對林彤彤主動自首情節以及此前外交部發布《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建議從輕量刑。林彤彤當庭認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案是近期監管部門高壓打擊的老鼠倉系列案件之一,時值年末,一批“老鼠倉”案開始集中開庭或宣判。
涉案金額2.5億元
今年1月,林彤彤因個人健康原因從匯豐晉信基金公司離職。此后,圍繞他離職原因的傳聞四起,接連曝出遭監管層調查并牽扯知名私募澤熙投資等消息。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紙開庭公告,也讓林彤彤離職傳聞最終定性。
12月19日,林彤彤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上午9點半,林彤彤被帶入法庭,他身著黑色夾克,語調平靜自然,這也是最近一年他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
歷時半個多小時的庭審圍繞三個方面進行:一、林彤彤案件經過;二、海外移民身份及自首情節;三、量刑環節。
據公訴機關起訴書顯示,林彤彤在2009年2月至2013年11月擔任匯豐晉信龍騰股票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遠親林長水(音)、林海生(音)和鄭明亮(音)等三人的賬戶,委托大學同學莊兵(音)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基金,買入格力電器、浦發銀行等108只股票,趨同性達到60.67%,累計交易金額2.5億余元,獲利185.49萬元。其行為情節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0條對于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規定,應追究刑事責任。檢方提供的證據進一步顯示,林彤彤還出借股票賬戶給有合作往來的楊樹洲(音),充作借款,賬戶資金約5000萬元。
林彤彤在庭審中供述,他將證券賬戶及密碼均告訴莊兵,委托其進行股票操作,投資建議均通過電話、短信方式告知。“3個賬戶買賣的股票部分和公司股票池重合,投資是建立在自己對公司研究的基礎上,會告訴莊兵這個公司有不錯的投資價值,交易時間點沒有說。資金來源一部分是自己的,一部分是向別人借的。”
林彤彤稱,自己已具有澳大利亞合法永久移民身份,在2013年12月拿到體檢報告之后出國就診,2014年5月8號歸國,當晚向經偵投案自首,已退還全部非法所得。
辯護律師望輕判
對于犯罪事實和涉案金額,林彤彤均無異議。不過,其辯護律師提出如下幾點理由,懇請法院對林彤彤從輕量刑。
辯護律師首先提及,莊兵證詞顯示,其代林操作股票的時間間隔,有時會因自己無空,拖至一周后才下單。其二,林彤彤私人證券賬戶收益遠遜于公司旗下基金業績。
其三,林在具有國外合法居留權的情況下主動投案自首。根據今年10月10日最高法院等多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國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積極挽回受害單位或受害人經濟損失的,可以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據此,辯護律師向法庭建議,對林彤彤免除處罰,單處罰金。
對此,公訴人表示,間隔時間過長的股票并未計入趨同交易金額審計中。此外,外交部通告針對的是在逃人員,林彤彤不具這類身份。庭審結果法院將擇日宣判。
今年以來,監管層出重拳查處資管行業違法違規行為,一批涉案老鼠倉的基金經理逐漸曝光,近期這些案件開始集中審理或宣判。在林彤彤之前,原匯添富基金經理蘇競,原海富通涉案基金經理牟永寧、程崠,原東吳基金經理魏立波均已公開受審,12月22日原華寶興業基金經理牟旭東涉鼠案也將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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