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15 10:13:49
近日,銀監會與財政部共同制訂并發布《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繼保險、證券、期貨行業之后,信托行業也將建立行業保障基金,構筑行業最后一道風險保護屏障。
每經記者 周雅玨 發自北京
業內期盼已久的信托業保障基金在2014年年末隆重登場。
近日,銀監會與財政部共同制訂并發布《信托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繼保險、證券、期貨行業之后,信托行業也將建立行業保障基金,構筑行業最后一道風險保護屏障。
對此,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障基金作為信托業的“安全網”,可將行業風險與政府有效隔離。通過保障基金的介入,換取風險緩釋和化解的“時間窗口”,將單體項目和單體機構的風險消化在行業內部,是逐步釋放存量風險、減少對金融市場乃至社會負外部沖擊的關鍵手段。
一位接近《辦法》起草者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辦法》的出臺經過業內專業人士反復斟酌,聽取各方意見才最終定稿的,整體思路還是強調行業最終保障手段,資金的使用問題定性為化解行業風險而非僅僅救助單個項目的個體風險。”
目標在于建立市場化風險處置機制
2014年可謂是信托業監管完善升級的重要一年,隨著“99號文”(《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落地,信托業行業相關配套政策密集出臺,建立信托業保障基金以防范行業系統性風險就是其中一項重要舉措。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托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用于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其根本目標在于建立市場化風險處置機制,保護信托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防范信托業風險,促進信托業持續健康發展。
信托行業作為管理資產規模僅次于銀行業的金融子行業,近年穩步發展。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全國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達12.95萬億元,所有者權益達2882.43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見稿,《辦法》雖然在整體規劃上并無較大改動,但在保障基金的運用上更加周全。此外,《辦法》并未提及對“單個項目”風險的救助,而是強調最后一道關鍵救助手段。
《辦法》規定,為保障基金成立保障基金公司和基金理事會。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并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化解和處置信托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來自《上海證券報》的報道顯示,保障基金公司注冊資本金擬為120億元,由中國信托業協會聯合14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資成立。
資金來自三個方面
輿論對于保障基金的關注焦點集中在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兩大核心問題上。
在資金籌集方面,《辦法》規定:1、信托公司按凈資產余額的1%認購,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凈資產余額為基數動態調整。
2、資金信托按新發行金額的1%認購,其中:屬于購買標準化產品的投資性資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認購;屬于融資性資金信托的,由融資者認購。在每個資金信托產品發行結束時,繳入信托公司基金專戶,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劃繳。
3、新設立的財產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報酬的5%計算,由信托公司認購。
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全國68家信托公司所有者權益達2882.43億元,則此部分按比例應有28.82億元。
一位接近《辦法》起草者的人士向記者表示:保障基金的構成中,最主要的就是新增資金信托的規模。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今年新增資金信托規模約為1.9萬億,其中80%是投資類和融資類信托資金,如按規定上繳1%,則有150億左右。
在資金使用方面,《辦法》一改此前對“單個項目”風險的救助,而是強調,針對信托公司的風險,原則上按照“債務重組-外部接盤-履行恢復與處置計劃-動用保障基金”的順序進行風險處置。
《辦法》規定,在五種情形下保障基金可進行救助:1、信托公司因資不抵債,在實施恢復與處置計劃后,仍需重組的;2、信托公司依法進入破產程序,并進行重整的;3、信托公司因違法違規經營,被責令關閉、撤銷的;4、信托公司因臨時資金周轉困難,需要短期流動性支持的;5、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