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5-20 08:39:35
每經編輯|陳小雨
每經記者 涂穎浩 發自上海
5月19日,中國保監會公布了三項支持上海自貿區內保險業監管新舉措,涉及機構、高管、業務等重要領域。
三項舉措具體為:一是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后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二是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
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三是取消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
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支持發展航運保險協會
根據保監會最新公布的三項措施中第一項,“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后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這是中國
保險監管領域首次允許行業協會作為條款報備主體,保監會負責人就此表示,這也是保險產品監管制度的重大革新。
據了解,上海航運保險協會是在上海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和設立自貿試驗區這一大背景下成立的,是國內第一家專業性的保險行業協會。上海航
運保險協會包括航運保險中心、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及保險公估公司等31家會員單位,其中既有國內主要的中資直保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也
有國際知名航運保險業者,還有國內外知名的保險經紀公司。
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有利于發揮行業組織優勢,激發保險產品創新活力。
2013年9月底,保監會提出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的8項建議(以下簡稱“保八條”),其中,要“支持上海開展航運保險,培育航運保險營運機
構和航運保險經紀人隊伍,發展上海航運保險協會”“支持上海完善保險市場體系,推動航運保險定價中心、再保險中心和保險資金運用中心等功能
型保險機構建設”。
保監會上述措施頒布后,將極大改善當前航運保險產品重復開發、重復報備的現象。一方面,可以提升航運保險產品規范性和標準化,有效降
低保險機構報備成本,極大地便利航運保險業務開展。同時,也有利于借鑒和引進國外成熟航運市場保險產品,提升國內航運保險的國際化水平,進
而推動上海形成國際性航運保險中心。
簡化分支機構事前審批
保監會最新公布的措施還“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
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保監會明確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是保監會取消部分保險分支機構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是功能型保險機構設立分支機構
的第一例,也是有關“支持保險機構在自貿區設立分支機構”政策的落地。同時,在自貿區內的試點將對整個保險市場起到示范效應,對自貿區內航
運保險和再保險等業務的發展起到極大推動作用。
目前,上海自貿區內已經聚集了包括中外資、產壽險在內的各類保險機構。截至4月末,保險業為區內6346家企業提供保險服務,覆蓋率近40%。提
供財產險風險保障約5200億元,提供人身險風險保障約185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保監會出臺三項舉措主要支持體現在航運保險方面,關于自貿區設立外資專業健康保險機構、保險資金投資新政以及跨境
保險暫時沒有細則出臺。
此外,簡政放權還體現在“取消自貿試驗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這是保監會首次取消對保
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是高管人員監管制度的重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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