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4-02 08:39:25
每經編輯 陳小雨
每經記者 王一鳴
國創能源(600145.sh)今日公告稱,公司于3月31日收到證監會貴州監管局《關于對周劍云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經查,發現國創能源在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天津銀行上海分行和農行上海趙家巷支行的3個賬戶存在大額資金往來未納入賬務核算的情況。同時,公司2012年年報、2013年半年報和三季報均未披露上述賬戶現金流的情況。公司董事長周劍云授權了上述賬戶的開立及日常業務的辦理,并決定不將其納入公司賬務進行核算、不對外進行披露,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由于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貴州監管局決定:認定周劍云為不適當人選,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不得擔任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國創能源應當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免除周劍云董事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貴州監管局書面報告。達到披露要求的,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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