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2-20 08:36:42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19日晚間對光大證券(601788)烏龍事件當事人楊劍波的有關說法進行了回應。
上海證券交易所稱,已注意到近日媒體對楊劍波有關“8·16”事件陳述的報道。楊劍波關于本所的說法有諸多不實之處。在行政訴訟程序中,本所將按有關要求,以適當方式向有關方面提交事實和證據材料。
中金所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稱,我們已經關注到近日一些媒體的報道和討論,也注意到有關當事人關于中金所的說法存在曲解和不實。中金所作為市場的組織者和自律監管者,發現個別市場主體交易行為出現較大變化,及時通過電話等方式詢問,催促提供交易策略說明,提醒遵守交易規則,屬于正當履行監管職責。中金所當天也對其他交易量較大的會員和客戶進行了監管提醒。
2013年8月16日,光大證券因巨額錯單交易引發A股市場劇烈波動,其在股指期貨市場進行的對沖操作被證監會認定為內幕交易。證監會對光大證券作出沒收非法所得、罰款逾5.2億元的重罰,包括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在內的四名責任人被處罰金及終身市場禁入。
本月18日,楊劍波起訴中國證監會處罰行為違反法律規定、侵犯其合法權利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這一事件成為近期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報道援引楊劍波的陳述稱,光大證券的對沖行為系“上海證監局、上海證券交易所事先知情但并不阻止”,并“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指導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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