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2-09-12 08:45:22
證監會主席助理吳利軍11日在2012年第1期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研修班上表示,解決內幕交易問題需要突出源頭治理、加強綜合防控。作為上市公司高管,堅持依法合規管理企業,模范遵守市場法律法規是起碼的要求,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企業的生命線。對擬上市公司高管人員知法狀況的考核,要逐漸作為IPO審核的一項硬指標。
重組環節內幕交易頻發
吳利軍介紹,據統計,今年1月至8月,在證監會新增90起立案案件中,內幕交易案件有57起,占比63%,比去年同期增加8起。2011年至今年8月,在證監會調查認定的72起內幕交易案件當中,涉及到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等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密切關系人的,占內幕交易各類主體總數的67%。在去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中,內幕交易占80%。
他表示,近期發生的內幕交易案件有三大特點:
一是并購重組、年報高送轉等環節容易發案。近年來,市場并購重組活動明顯增多,(下轉A02版)
(上接A01版)一些項目決策環節多、知情人員多,信息保密不到位,導致內幕交易頻發。最近兩年,在證監會查處的內幕交易案中,有近一半涉及并購重組。今年以來,涉及年報利潤分配,尤其是高送轉信息的內幕交易案件顯著增多,此類案件占比超過20%。
二是涉案人員層級較高,金額巨大。上市公司董、監、高本人內幕交易仍十分突出,在證監會2011年以來調查認定的內幕交易案件中,董事長、總經理等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及其密切關系人達117人,占內幕交易各類主體總數的67%。一些案件涉案金額巨大,在證監會稽查總隊近期調查認定的19起內幕交易案件中,平均每個涉案主體交易金額超過3000萬元,獲利金額超過400萬元。另外,還有一些案件涉及較高級別的政府公職人員。
三是案件向組織化方向發展。在巨大利益誘惑面前,一些內幕信息知情人和其他機構人員相互勾結,提前埋伏,實施有組織、有預謀的內幕交易。內幕交易案件由過去的個人內幕交易,向有組織的共同違法犯罪發展。越來越多的案件顯示,部分人士和機構開始有組織、有針對性地接近內幕人員,通過多種手段和誘惑刺探內幕信息,據以從事內幕交易獲利。
依法合規是企業生命線
“能否保證投資者公平獲取信息,直接關系廣大投資者對企業和市場的信賴,關系市場基礎的牢固。如果任由內幕交易泛濫,足以摧毀投資者信心,摧垮資本市場,甚至給實體經濟和社會誠信帶來嚴重后果。”吳利軍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對于打擊和防控內幕交易問題日益關注。
吳利軍表示,面對內幕交易執法形勢的嚴峻挑戰,證監會一方面要始終堅決果斷地依法查處打擊;另一方面,更要從完善相關制度、加強教育警示、抓好事先預防入手,各方齊抓共管,強化綜合防控。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作為內幕信息產生的源頭,加強內幕信息保密和管控,對阻斷、預防、降低內幕交易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性和緊迫性。
他要求,作為高管人員,公司上市后已成為公眾公司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市場的法律法規要求去做,要主動了解并熟悉市場法律法規要求。高管人員了解法律法規的情況應是衡量上市公司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對擬上市公司,除法律、會計等方面必須的要求外,監管部門、協會將來都要開展對高管人員知法狀況的考核,不達標的要進行培訓驗收,要逐漸將此作為IPO審核的一項硬指標。
吳利軍還要求上市公司不斷學習,真正在思想上重視內幕交易防控問題;高管人員要帶頭自律,落實責任,既做到對內幕信息不利用、不傳播、不向無關人員泄露,又要強化對內幕信息保密管理和知情人登記制度的落實和督促檢查,對內幕信息產生、流轉的全程實施留痕管理,真正將制度落到實處,將責任落到具體的人員身上;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充分、不折不扣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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