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01:01:39
證監會特別指出,對涉嫌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或操縱證券市場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智
每經記者 李智
上個月,中信證券(600030,收盤價10.52元)受三大不利傳言影響而大跌一事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經過一段時間調查,昨晚證監會網站上公布了題為 《證監會依法嚴肅查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的消息,通報了利空出臺的過程,三名造謠者將受到相應的懲罰。
造謠者遭曝光
證監會披露信息顯示,通過對市場上流傳的關于中信證券的一系列謠言進行調查,現已初步查明,“中信證券海外投資出現巨虧29億”虛假信息的主要發帖人為張某某,2004年10月至今為福建南平個體工商戶。其于2007年開始股票投資,累計投資額為6萬~7萬元,由于股票投資持續虧損而不滿,因聽聞今年多家證券公司虧損,便揀最大的證券公司編造虧損信息進而具體精確為“中信證券巨虧29億”的虛假信息,并于8月13日下午在東方財富網股吧發布。
“中信證券海外投資虧損29億元,王東明被帶走”的主要發帖人為陳某,2011年3月至今就職于浙江某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陳某于1994年開立證券賬戶,目前賬戶金額為5萬元左右。該虛假信息是陳某根據其QQ群內的聊天內容編輯加工而成并通過微博發布。
另外,“里昂證券出現大規模人員離職”虛假信息的主要發帖人曹某自2011年6月就職于某財經網站,其于2011年開始股票投資,累計投資額為6萬元。2012年8月14日下午,曹某通過其注冊的“曹某某”微博發布了該虛假信息。其稱發布微博的動機是8月13日看到中信A股大跌,出于財經媒體記者本能對該事件進行核實,在采訪過程中針對公司整合、人員是否流失等問題進行詢問后將猜測性的信息對外發布。
證監會表示,相關人員的上述行為已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關于“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規定,證監會將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依法作出處理。
此外,證監會還特別指出,目前證監會仍在對上述關聯情況進行調查,如果發現存在利用虛假信息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行為,將一并嚴肅處理,對涉嫌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或操縱證券市場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原國信投行人士遭市場禁入
昨日晚間證監會還通報了肖家守、沈少玲、張濤等多起內幕交易案,以及國信證券原投資銀行部工作人員李紹武利用職務便利,對萊寶高科(002106,收盤價16.88元)、佰利聯(002601,收盤價25.25元)等擬上市公司進行改制輔導和保薦上市過程中,通過其配偶邱某、岳母馮某等的名義,持有、轉其股份或買賣其股票獲利1021.6萬元的違法違規案。
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李紹武違法所得1021.6萬元,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同時,鑒于當事人違法行為性質惡劣,社會危害后果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以及《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至第五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認定李紹武為市場禁入者,自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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