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3-19 13:27:44
今日,審計署通過其官方網站發布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稱個別物資采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范,涉及金額8.49億元。
一是京滬高鐵全線土建施工招標未認真執行有關招投標法規的時限規定。鐵道部2007年12月在京滬高鐵全線土建1至6標招標中,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獲取時間由規定的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縮短至13小時;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從獲取到遞交時間由規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縮短至不到24小時。二是個別物資采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范,涉及金額8.49億元。如京滬公司自2009年10月起,未經招標采購滑動層材料71.80萬平方米,涉及金額2833.73萬元;在2010年3月公開招標后,京滬公司繼續以應急采購的方式從未中標企業采購130.35萬平方米,涉及金額4952.51萬元,且有86.2萬平方米的供應單價高于中標企業的單價,合計高出391.80萬元。京滬公司2009年8月在橋面防水材料招標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評價企業最大履約能力,將12個物資包件授予了10家供貨商,合同金額6.98億元,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按照最經濟原則確定中標人的要求。
對于上述問題,鐵道部表示,在今后的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招標投標工作中將嚴格做到依法合規,并出臺了《鐵路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實施細則》和《鐵路工程施工招標標段抽簽規則》,以完善相關制度,加強鐵路建設招投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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