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1-05 14:54:11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日前發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下稱《目錄》),根據《目錄》,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將取消,同時,產能過剩的煤化工等條目從外資產業投向“鼓勵類”目錄刪除。據悉,新版《目錄》將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每經網1月5日北京電(每經實習記者 楊柳晗)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日前發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下稱《目錄》),根據《目錄》,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將取消,同時,產能過剩的煤化工等條目從外資產業投向“鼓勵類”目錄刪除。據悉,新版《目錄》將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意在調整能源消費結構
能源經濟學者、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目錄》傳達了決策層對于能源發展以及調整能源消費機構的一些意向,從實際情況來看,若要取得應有的效果,還是需要一些配套措施出臺,尤其是在資金和研發上的支持。”
國家發改委指出,新版《目錄》與國內經濟結構調整的方向一致,總體上體現了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抑制產能過剩行業,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思路。
至于取消新能源發電設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林伯強表示:“此舉意在給民營經濟更大的發展空間,同時引進更多的資金和技術來促進新能源的發展。”
此外,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國內新能源企業在成本、品牌和本土化等方面具有外資一定的優勢,外資進來時,國內新能源企業受到的沖擊也許不會太大,但是在技術方面,仍有有待加強。
“新能源發電設備之外的多個行業對于外商投資的限制政策已經越來越小。”林伯強指出。
《目錄》明確指出,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我國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層次和水平。以新能源汽車為例,《目錄》強調,鼓勵外商投資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同時鼓勵自主汽車以及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
遏制煤化工等行業過剩發展
除了煤化工之外,包括汽車整車制造、多晶硅等多個行業也從外資產業投向“鼓勵類”列表中刪除。有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是為了抑制部分污染或低端行業產能過剩和盲目重復建設。
對此,林伯強認為:“我國的煤化工產業不僅存在過剩發展的勢頭,而且在技術上也比較落后。”
據了解,現代煤化工包括煤制油、煤制烯烴、二甲醚、煤制天然氣、煤制乙二醇等。由于技術門檻較低,國內傳統煤化工行業產能過剩較為嚴重,未來行業發展趨勢為向西部轉移并不斷提升企業規模、裝備和技術水平。
中國石化工業協會一位分析人士指出,造成一些煤化工行業無序發展的原因一方面是地方利益趨勢,一些地方政府只顧眼前和局部利益,有資源就上項目;另一方面是體制上的原因,我們一些大的項目投資幾乎都是由政府主導的,目的還是為了盲目發展GDP,而至于以后的發展方向卻考慮不多。
而從煤炭在我國能源戰略體系中的定位看,優質煤炭必須優先滿足電力生產需要,只有高硫煤、褐煤可考慮用于煤化工產業。然而,在擬建的煤制天然氣項目中,受技術制約,50%以上項目利用的是本應該應用于電力生產的優質煤炭資源。
另據數據顯示,全國煤制烯烴的在建及擬建產能已經達到2800萬噸,煤制油在建及擬建產能達4000萬噸,煤制天然氣在建及擬建產能接近1500億立方米,煤制乙二醇在建及擬建產能超過500萬噸。以MTO(甲醇制烯)為例,規劃中的MTO(甲醇制烯)項目多達18個,總能力達1410萬噸,還要新建的自行配套甲醇能力4230萬噸,而2010年,國內甲醇開工率不足40%。
中國石化聯合會的數據顯示,在煤化工龐大的產能中,獲得國家發改委正式批準的只占極少數,大部分是各地政府批準的。如煤制天然氣的眾多項目中,只有4個獲得過國家發改委的正式核準。而實際情況是,聞風而起的煤制天然氣項目近30個,僅新疆一個省區,在建和擬建的煤制天然氣項目就達14個。
為了更好地引導外資的區域投向,發改委還指出,“此次修訂中刪除的部分鼓勵類條目,將根據促進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發展中西部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等原則,在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時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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