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0 01:20:13
哈藥集團制藥總廠水陸空立體排污日前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讓人氣憤的是,這家年銷售額上百億元的制藥業巨頭,寧愿一年花5億元巨資做廣告,卻遲遲不根除困擾周邊居民多年的環保問題。哈藥股份在2010年的年報中公布其在環保上的新增投入僅為1960萬元,而當年的廣告費用卻高達5.4億元。
(6月9日《北京日報》)
重廣告輕環保這種毛病,說得直接一點就是排污企業重形象、重效益而不重其社會責任。說得具體一點,舍得投入巨額資金為自己樹形象,為企業創效益,而把最基本的社會責任——環保甩給了社會和政府。這樣的例子并不少。譬如,中石油制造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國家拿出78億元為中石油“擦屁股”。
治療這種毛病其實也不復雜。既然排污企業重視形象,就偏偏讓其形象受損,比如,讓市場“用腳投票”;既然企業重效益,就偏偏讓其利益受損,比如,加大經濟懲罰力度。總之,企業越希望得到什么,就偏偏不讓企業得逞,這或許能倒逼企業重視社會責任。
在我看來,既然企業重廣告,就不妨以“廣告”來治病。例如,國家有關部門和媒體深入調查,把哈藥總廠所有的丑聞廣而告之,讓哈藥總廠因為重廣告輕環保付出應有代價,不僅要讓股民拋棄哈藥集團的股票,在醫藥市場也要淘汰哈藥總廠的產品,讓哈藥總廠掂量掂量究竟哪頭重哪頭輕。
而且,我們的環保法律法規和廣告法律法規要對污染企業重廣告輕環保說“不”,讓那些被環保部門確定為排污超標的企業,或者因為環保問題引起公憤的企業,在污染治理未達標之前,不妨禁止其做廣告,因為企業連最基本的社會責任都沒有盡到,更不允許去“污染”公眾的視覺、聽覺。
我們的媒體承擔著重大的社會監督責任,我以為,也很有必要集體拒絕污染企業的利益誘惑,不給污染企業宣傳自己、美化自己的機會。而且,不僅要勇于拒絕廣告,還要徹底揭露排污企業的種種丑行,讓排污企業欺騙公眾的陰謀難以得逞,要用污染事實來羞辱哈藥總廠的宣傳口號——“做良心人,制精品藥”。
顯而易見,排污企業有錢搞營銷無錢做廣告,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不作為甚至袒護。因此,不妨也以“廣告”來治治地方政府的袒護病,比如,媒體用詳細調查徹底揭露地方政府袒護排污企業的種種事實,用輿論壓力迫使地方政府履行監管職責,或者用輿論壓力倒逼行政問責,重罰相關官員。
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有關負責人稱,哈藥總廠重廣告輕環保“最直接的原因是環保成本太大了。”在我看來,環保成本太大并不是真正原因,如果把做廣告的資金用于環保,就不會出現水陸空立體排污,硫化氫氣體超標1150倍,氨氣超標20倍的事情了。歸根結底,是排污企業過于重視自身利益,漠視最基本的社會責任,不拿當地人民群眾的健康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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