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英:1900畝土地化整為零出讓 對抗國家政令?
2010-04-30 04:13:27
張海英
國土部在2009年11月針對商品住宅用地的單宗地出讓面積給出明確上限,要求大城市不能超過20公頃(約300畝)。天津“新地王”面積顯然比國土部規定的上限高6倍多,這是在明目張膽對抗國家政令。天津“新地王”與福州“準地王”是否有同樣的下場——被國土部緊急叫停?我們拭目以待。
如果國土部緊急出拳,天津有關方面必然進行辯解,理由是,這是11塊土地不是1塊土地,每個地塊面積均小于300畝,既不算“地王”,更不涉及違規,只不過被一家企業整體買走而已。不知國土部如何應對這樣的辯解?我的觀點是,國土部理應先緊急叫停天津“新地王”,再來反思制度漏洞。
顯然,天津有關方面之所以敢于出讓“新地王”,就在于能鉆政策漏洞、打“擦邊球”。早在去年國土部出臺單宗土地出讓面積上限規定之時,我就曾撰文指出這一政策有多個漏洞,其中一個漏洞就是現在在天津出現的這種情況。讓人失望的是,未見國土部修補政策漏洞。在我看來,國土部若不及時叫停天津“新地王”并修補制度漏洞,還會有更多政策挑戰者來效仿這樣的做法。
從去年底至今,中央推出的一系列樓市調控政策,無論是土地政策還是信貸政策,其嚴厲程度都可堪稱史無前例。但正如觀察家們所預料的那樣,這一輪樓市調控仍然擺脫不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是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現實國情。過去樓市調控之所以變“空調”,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就是因為遭遇各種對策阻擊。
這一輪宏觀調控,除了土地政策遭遇對策阻擊之外,信貸、稅收等宏觀政策同樣遭遇各種阻擊。比如說信貸政策,將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大幅提高,部分城市暫停發放第三套房貸,但據媒體調查,房屋中介會根據買家和房源的情況,推薦用他人姓名買房的“土辦法”、利用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空檔、求助于中小銀行或者“金融公司”等辦法來應對信貸政策,甚至有些銀行把房貸改成消費貸款發給客戶;而有些炒房客則使出了假離婚、拿農民工身份證炒房等等怪招。這等于讓中央的調控重拳打在了棉花上——調控效果打折扣不說,還浪費了不少行政資源。
樓市調控政策頻遭對策,在我看來原因不外乎三點:其一,政策有漏洞,給了對策出臺的機會。土地、信貸等政策,貌似異常嚴厲,實則漏洞百出。雖然說沒有完美的政策,但不完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發現了漏洞而不及時修補。現實情況是,對每一項政策,觀察家們都指出了漏洞,但是,修補的行動少之又少。
其二,對策頻出是因為存在暴利空間。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炒房客,敢于在調控最敏感時期謀劃對策,是因為對地方政府而言,土地出讓存在巨大的暴利空間;對炒房客來說,炒房同樣存在巨大暴利空間——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早就闡述過“暴利”與鋌而走險、犯罪之間的關系。
其三,現實土壤存在對策運作的空間。事實上,每一輪樓市調控都是在與強大的利益集團進行博弈。有關方面需要認識到,中國樓市存在一個由開發商、中介商、投機商、地方政府、行業組織以及學術機構等組成的龐大利益集團,既有人出謀劃策,又有人為對策實施提供保護傘,如此,對策就有了運作空間。
有俗話說,“再狡猾的狐貍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我以為,只要有關監管部門能當一個好“獵人”,再狡猾的對策也總有應對之法,現在關鍵問題是有關監管部門愿意不愿意當一個真正的好“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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